毕节开展农村饮水安全专项监察党纪处分20人
今年6月以来,毕节市纪委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农村饮水安全专项监察,确保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真正起到惠民作用,整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截止 ,全市共立案15件,党政纪处分20人。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围绕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的申报、使用、管理等环节和项目质量、建设完成情况,要求水务部门和乡镇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对2011年以来中央、省、市下达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进行自查,重点查找政策落实和项目资金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及时整改落实、如实上报自查自纠阶段发现问题和主动上交违纪违法所得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纪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目前通过自查发现问题862个,制定整改落实措施502条,要求部门限时整改。
强化监督责任落实。市级认真研判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按照“自上而下、贯穿到底,从下到上、问题倒逼”的原则,指导县级找准检查重点和突破口。县级按照“见人、见项目、见资金”的要求,组织县直纪工委监察分局、民生监督组、乡镇纪委开展检查,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市级组织成立了5个专项监察组,深入各项目实施点查看安饮工程的相关资料,实地查看各个工程水池及管道等设施,建立问题台账,着力发现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是否存在造假虚报、套取挤占、截留私分、贪污挪用、失职渎职、收受贿赂等行为。督促部门限期整改,对涉及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转县区立案,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将农村饮水安全专项监察作为县区纪委“一把手”工作进行安排安排部署,把握好时间节点,分清主次,以“三查三问”专项行动为抓手,扎实推进第三季度农村饮水安全专项监察工作,做到工作重点突出、时间安排合理、工作无缝衔接、任务如期完成,确保农村饮水安全专项监察真正“打痛处”、见实效,切忌蜻蜓点水、隔靴搔痒。截止 ,全市已立案15件,党政纪处分20人。目前各专项监察组正在深挖细查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违纪违法行为,保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安饮工程惠及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