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检察院四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荔波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坚持精准打击、依法严惩黑恶势力,以“四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强化大局意识,彰显检察担当。制定《荔波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同抓的良好工作格局。通过召开党组会、领导小组会和推进部署会等,深入学习贯彻*********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强化制度机制保障,为严厉打击涉黑涉恶刑事犯罪和虚假诉讼等提供有力支撑。2020年以来,共召开相关党组会8次。
加强案件办理,体现检察作为。依法履行检察职责,紧盯黑恶犯罪,不断强化黑恶案件办理机制,将扫黑除恶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依法惩治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及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自专项斗争启动以来,共批准(决定)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及其“保护伞”案件6件37人,向法院提起公诉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案件8件47人,其中涉黑案件1件20人、涉恶案件3件23人、“保护伞”案件4件4人。
加强摸索排查,发挥检察职能。制作“农村地区黑恶势力线索摸排问卷”,组织驻村第一书记、检察干警网格员走村入户开展排查识别工作,在板旺、水尧、拉岜等村寨开展黑恶势力线索摸排,对“是否存在黑恶势力干部”“是否存在黑恶势力干扰侵蚀情况”等问题进行排查,坚决铲除滋生黑恶势力土壤。目前,共发放问卷600余份、排查民主测评表52份,访谈党员30名、普通群众22名,电话咨询在外务工群众10名。
强化宣传发动,贡献检察力量。制定《荔波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主题宣传方案》,深入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把普法宣传融入脱贫攻坚全过程。目前,驻村干警实地走访群众100余人,开展宣讲、培训会、议事会7场,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1500余份,悬挂张贴横幅、海报24幅,宣传覆盖群众2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