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司法局强化司法所建设助力基层治理能力水平再上新台阶
近期,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更好的服务基层群众,磐石市司法局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基层司法所建设,助推基层治理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强化基础建设,提高保障能力。以星级司法所创建为契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大对基层司法所物力财力方面的投入力度,将司法所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经费正常增长机制,保持经费合理增长;通过调换、改建等方式,对司法所办公环境进行升级改造,缓解业务用房面积不足压力,目前11个乡镇司法所业务用房面积达到120平方米以上,2个街道司法所达到60平方米以上,5个司法所实现独立办公。按照司法部文件要求,对司法所基础设施、工作制度、办事流程进行统一规范,健全硬件软件设备,依托社区矫正智能识别系统、“小鱼易连”远程视频系统、OA内控安全管理系统、“吉法智”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等平台,加强信息综合分析研判,进一步提升基层司法行政信息化水平,实现智慧治理。
二是优化队伍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行政区划设置司法所18家,通过公务员招录、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方式,组建内含29人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定向充实到辖区各司法所,实现专职人民调解员全域覆盖。建立以市司法局为主、乡镇街道为辅的双重管理体制,提拔、调整基层科股级干部11人,使基层干部队伍进一步年轻化、专业化。完善司法所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主动向社会公开司法所工作人员基本信息及外出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健全学习培训制度,通过组织专题讲座、以会代训、以案释法、现场指导、案件点评等方式进行集中培训,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能力水平。
三是突出职能优势,促进基层治理。发挥司法所贴近群众、了解基层优势,依托基层司法所广泛开展各类活动,助力基层治理水平提升。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8个,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更好为民排忧解难;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做好特殊人群管控工作,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进程,营造社会良好法治氛围。目前,各司法所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指导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个,吉林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4个,磐石市本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7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