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支队迅速贯彻落实市公安局巡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
3月31日,毕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办公会议,专题传达贯彻市公安局巡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方向主持会议,支队在家班子成员、各科室、各直属大队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交警支队党委副书记、政委黄宜勇全文传达了《毕节市公安局2017年度巡查工作方案》,并就相关措施要求进行了解读强调。
方向支队长深入传达了副市长、局党委书记、局长彭容江、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聂勇在市公安局巡查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精神,指出市局开展“巡查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开展巡察监督工作系列要求,推动全市公安机关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提质增效,促进行风政风大幅提升的重要举措,交警支队各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市局“巡查工作”要求,扎实抓好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公安交通管理服务工作水平,树立公安交警的良好形象,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是要在传达贯彻上下功夫。各单位要立即行动,采取集中传达贯彻、专题学习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市局 “巡查工作”部署要求,层层部署落实、层层传递压力,确保巡查工作入脑入心,有力有效推进。
二是要在明确责任上下功夫。明确支队党委副书记、政委黄宜勇同志总牵头,支队纪委具体抓落实,负责全市公安交警部门业务工作及队伍管理各项工作日常督查,配合好市局的工作巡查,并负责对巡查中发现问题的追踪处理、督促落实等工作。
三是要在自查整改上下功夫。全市公安交警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对照市局巡查内容深入开展内部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落实。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基层交警大队中队、车管、执法、事故等重点岗位、窗口单位要加强工作自查和自身管理,确保查摆问题无遗漏、整改问题无死角。
四是要在严格管理上下功夫。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公安机关队伍管理规定,强化“阳光警务·数据铁笼”的应用,从严管理队伍,严格规范执法,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力和执行力。要强化巡查结果的运用,对自查自纠不到位,问题整改不落实的,要记录在案,并与绩效考核、评优选先等工作挂钩,严格兑现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