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铜仁有实招
近年来,铜仁市紧扣产业发展“八要素”,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通过统筹推进、组织引领、多点发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目前,全市2737个村(社区)均有集体经济积累,其中有5万元至100万元积累的村2328个,100万元至200万元积累的村200个,200万元以上积累的村38个。
做优“顶层设计”凝聚发展合力
采取县级主导、党政引领、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方式,整合各类政策、资源、信息,集中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倾斜。
高位谋划推动。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助推精准脱贫的指导方案》《关于落实“八要素”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的意见》等文件,按照“一县一总规、一乡一规划、一村一计划”要求,在涉及产业布局、园区建设等专项规划中,预留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空间;乡镇(街道)制定完善具体规划,确定各村(社区)发展目标;村(社区)制定详细计划和具体措施,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共同体。
部门扶持联动。成立工作机构,完善责任制,明确各地财政部门每年整合2000万项目资金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产业,提供资金保障;扶贫部门列出一定的小额扶贫贷款贴息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国土资源部门保障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努力盘活土地资源资产;涉农部门要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重要职责,给予大力扶持;明确发改、人社、金融等部门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主动搞好服务,形成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的强大合力。
实绩考核促动。坚持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建立发展包村联系制度,明确各区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联系1个集体经济薄弱村,各帮扶部门至少要帮助联系村发展1项集体产业,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情况纳入实绩考核范围,与包保的领导工作挂钩,与乡镇领导班子综合考评挂钩,并作为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两委”班子、任期内主要内容和评先表优的重要依据。
依托“红色领航”增强发展动力
通过建强组织、配强队伍,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统筹发展、引领发展、服务发展的能力,补齐村级集体经济“短板”。
创优组织设置。探索在产业相近、地域相邻、资源互补的村建立联村党委,在产业链、合作社、生产小组、龙头企业建立党支部、党小组,推动资源整合、要素重组、抱团发展,激活了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同时,对2019年以来纳入的500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开展“回头看”和集中整顿,同步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全面加强村务监督体系建设,完善“四议两公开”“村财乡代管”等制度,促进严格管理、规范使用。
配强干部队伍。选派1553名第一书记和65***名驻村干部到贫困村驻村帮扶,选派319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到319个深度贫困村担任党支部书记,帮助农村培育优势产业、壮大集体经济。同时,印发《铜仁市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着力建设“双强型”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截至目前,在现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有致富能手910人、机关企事业单位下派536人、大中专毕业生回村任职244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530人。
实施农村改革。深入推进“民心党建+‘三社’融合促‘三变’+春晖社”农村综合改革,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实行“6.5%的固定分红+经营收益分红”模式,形成村集体、贫困群众与专业大户等三方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同时,积极按照“千企帮千村”行动计划,充分发挥龙头民营企业技术资金等优势,重点围绕产业扶贫,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在贫困地区兴办企业,帮助发展一批特色产业和企业,有效助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
创新“八型模式”壮大发展实力
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推广资源利用、盘活存量、异地发展、产业带动、市场经营型等“八型”模式,推动产业发展壮大。
盘活资源增收。围绕农村产业革命要求,鼓励村集体以入股、租赁和流转等形式,依法合理开发利用村域内土地、森林、旅游等资源,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林下经济、乡村旅游等产业;支持村集体通过收购、置换等途径,对废旧厂房、仓库、存量建设用地等进行盘活;对一些受规划限制、发展条件较差的村,通过财政投入、“双千双助”、结对帮扶等渠道帮助筹措资金,在区位条件较好的区域发展种植(养殖)业、兴建房产,发展飞地经济。
产业带动创收。通过整合各类惠农支农项目资金,大力发展具有特色优势的生态茶、中药材等6大主导产业,支持利用集体土地、资金、等要素参股到辖区内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或专业合作社,鼓励有条件的农村经济组织出资入股私营企业,通过分红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鼓励村集体以提供统一管理、有偿服务等形式,领办创办各类服务实体,以实行劳务总承包的方式对外优先承接社区服务、家政服务等有偿服务,增加村级服务经营收入。
市场经营促收。以市场为导向,通过鼓励村集体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放心粮油”等工程在村活动场所开办农家店,大力开展“农超对接”、直采直配服务,支持村级组织开设电信、移动、联通村级代办点,直接或间接参与市场经营,通过提供对企服务、电商营销等措施,形成利益共同体。鼓励旅游景区所在村以村土地入股方式在规划区范围内建农家乐、度假村,开设土特产销售等旅游商品店,积极推进全域旅游,促进产旅融合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