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工业绿色升级电机节能技术改造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区(功能区)节能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2017年工业绿色升级电机节能技术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珠科工信〔2017〕605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珠海市2017年工业绿色升级电机节能技术改造,要求企业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电机节能技术改造,现就珠海市2017年工业绿色升级电机节能技术改造工作专项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关于印发珠海市2017年工业绿色升级电机节能技术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申报条件
(一)资金申请单位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资金申请单位为珠海市电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单位;
(三)节能技术服务单位需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电机系统开展节能改造。项目补贴资金可由节能服务单位申请,开展改造的电机使用企业需满足上款条件。
(四)企业本次改造内容需为高效电机更新节能技术改造(符合国家2012版新电机能效标准2级以上的高效电机)、注塑机伺服节能技术改造、电机系统节能技术改造其中之一。
(五)实施高效电机更新技术改造、注塑机伺服节能技术改造和电机系统节能技术改造的时间应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20日(以电机采购、系统改造***日期为准并经第三方机构现场核查);
(六)淘汰的落后电机必须交由定点回收单位拆解处理;
(七)项目必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接受第三方现场核查;
(八)相关单位获取补贴资金后必须积极配合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三、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将以下申请材料(所有材料均须按顺序装订成册,有目录封面封底(须有页码),所有资料加盖企业公章)报各区(功能区)节能主管部门,同时抄送市科工信局。申报材料具体如下:
1.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本word一份)
(1)电机节能技术改造财政补贴申请表(见***);
(2)电机节能技术改造备案表(见***);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电机补贴申请单位企业承诺书(见***);
(5)珠海市电机能效提升项目开展承诺书(见***)
(6)电机购置***或电机系统改造涉及有关费用支出***清单(加盖公章)
(7)淘汰电机处置证明材料;
(8)开始实施电机或注塑机改造前,旧电机在原有工作位置数码照片,新电机或注塑机改造后工作位置数码照片或其他证明材料(无需打印,保留清晰的电子照片并整理有序被查);
(9)节能服务合同(申请单位为电机推广企业时提供);
(10)第三方现场核查报告;
(11)关于申请拨付电机及注塑机节能技术改造财政补贴资金的请示(见***)
五、时间要求
相关单位须在2018年1月16日(星期二)前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胶装成册)和电子版本(word)一份,逾期提交材料将不再受理。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功能区)积极组织辖区内有关单位开展申报工作;
(二)请有符合要求的有关单位按申报通知要求,抓紧准备好申报材料。
七、其他
(一)2017年1月1日以前实施的电机能效提升项目不再支持;
(二)在2017年1月1日前完成电机更新又进行二次系统改造的企业,可以申请电机系统节能技术改造补贴。
***:珠海市2017年工业绿色升级电机节能技术改造工作专项资金申报材料格式
97***珠海市2017年工业绿色升级电机节能技术改造工作专项资金申报材料格式122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