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五个严查开展元旦期间市场监管工作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市场监管工作,维护良好市场秩序。黎平县元旦期间五个严查开展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严查冷链食品、餐饮经营户、药店疫情防控落实情况。查看冷链食品、餐饮经营户是否落实进货查验、购销台账制度、索证索票等;零售药店是否落实经营场所定期消毒和对进店人员体温检测等常态措施。
二是严查元旦节期间食品安全问题。主要检查超市、食品批发部、食品加工小作坊等,查看是否存在过期食品、是否以次充好、是否有变质食品销售。
三是严查电器及电器***产品质量问题。主要检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室内电取暖设备等是否存在无“3C”标志、套牌、贴牌或假冒伪劣产品的销售行为。
四是严查元旦期间价格违法行为。主要对粮油肉禽蛋菜奶盐等生活必需品及景区餐饮、住宿、购物等环节开展市场价格巡查检查,是否存在虚假优惠、低标高结、模糊标示价格等行为。
五是严查元旦期间特种设备运行情况。主要对景区景点使用的锅炉、电梯、厂(场)内机动车辆是否存在未经检验使用、人员无证上岗、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等。
元旦节期间,黎平县市场监管部门指导各类经营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125户(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121户次;高速服务区4个次;下架过期食品15袋(包);收缴三无标识标注电气产品13件;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家,电梯2台,场(厂)内旅游观光车13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