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非法集资最高奖10万元
禅城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昨日(21日)从禅城区金融办获悉,《佛山市禅城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举报人可通过来访、电话、电子邮箱、传真、信函等方式向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举报涉嫌非法集资行为,举报符合“线索经查证属实”等条件时,最高可奖励10万元。
根据《征求意见稿》,举报人举报禅城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非法集资行为,满足三个条件可给予奖励:举报人提供实名、联系方式,对举报事实有基本的线索和证据;举报内容事先未被有关部门掌握;举报线索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
按照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禅城将分为三个等级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其中,提供非法集资活动的详细事实、线索及直接证据,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相符,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被作出有罪判决的视为一级举报,将按涉案金额的0.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最低不低于5000元。提供非法集资活动的事实、线索及部分证据,不直接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被作出有罪判决的视为二级举报,按涉案金额的0.3‰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最低不低于2000元。提供非法集资活动的事实或线索,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或直接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查办事实基本相符,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被有关行业主(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视为三级举报为,可视情况给予1000元至1万元奖励。
值得指出的是,假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或其授意他人的举报、举报人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等六种情形不属于举报奖励范围。而同一事实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事实的按同一举报奖励。
记者了解到,举报人可通过来访、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禅城区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禅城区金融办)举报涉嫌非法集资行为,也可以向公安或工商等区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举报。对举报的线索,相关部门将进行报送、移交、台账管理,同时把奖励申请告知到人,由举报人提出申请,通过审查和通知后,将进行奖金发放。(转载: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