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到黔南开展2017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为全面推进林业依法行政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对基层林业主管部门执法工作监管,近日,省林业厅到黔南开展2017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都匀、福泉、罗甸、惠水、三都、平塘等6个县(市),在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1日期间办理结案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评查会议由州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科主持,州森林公安局和抽到的县(市)林业局分管副局长、森林公安局局长、资源林政管理股(站)长,福泉市综合执法局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评查会。
评查会先由参加的县(市)互相评,自评打分,然后交由省评查组进行核分。最后,省林业厅评查组,州森林公安局及参会的有关同志对各县(市)抽中的案卷进行了评查点评。评查组认为:黔南州福泉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组建了贵州省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林业行政执法职责,查办的行政案件,从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各执法程序、适用法律、处罚种类、处罚幅度和依据都规范合法,案卷立卷归档齐全完整,抽评的案卷均达到优秀等级,三都县在林木采伐许可证办证、木材运输证办证的行政许可案卷,从申请收件、受理审查、讨论决定等方面的合法规范,归档齐全完整,抽评的案卷均达到优秀等次。
本次评查,参评的县(市)和有关同志均得到了一次很好的学习和交流机会,对下步的行政执法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和事项有了一次较为系统的总结,发现了问题、找到了差距、得到了提升,对我州林业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的综合能力和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推动了依法治林、依法行政工作。 (宋娜撰稿 蒙世家编辑 刘言生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