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法院执行救助基金一池春水温暖留守儿童
近日,黔南法院全面加强留守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工作,动用执行救助基金帮助留守儿童支付医疗费等相关费用,让山区留守儿童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黔南州法院为化解执行难问题,解决部分当事人,尤其是留守儿童等特殊弱势群体赢了官司拿不到钱,亟须医疗救治和生活困难的现状,建立了执行救助基金这一项制度。今年以来,州法院共对经济有困难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86案235人进行了执行救助,救助金额407.08万元,其中大部分救助资金涉及留守儿童。
执行救助基金池这一池春水温暖了诸多留守儿童。前不久,在未成年人张某、王某诉梁某故意伤害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纠纷一案中,由于犯罪嫌疑人梁某也是未成年人,没有经济来源,而其父母经济确有困难,在案件执行过程中,黔南法院加大了司法救助的工作力度,通过安排专项救助资金3万元,优先解决张某、王某受伤期间的医疗、生活等费用,确保了未成年人张某、王某得到及时有效治疗,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受到家长和学校的好评。
黔南法院设立执行救助基金池,确保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及时获得司法救助,极大地提升了黔南法院司法关怀的深度和广度,彰显着人性化司法的光辉,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