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印发文件指导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
11月7日,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实施方案(试行)》和《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单位创建实施方案(试行)》,对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进行指导。
《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实施方案(试行)》提出,到2019年底,全市创建80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0年,全市垃圾分类小区覆盖范围达到90%以上。
示范片区要求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机构为管理责任人;成立业委会自主管理物业的,业委会为管理责任人;没有委托物业服务机构,也没有成立业委会的,社区居委会为管理责任人;没有实行物业服务的区域,各产权单位、管理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负责组织管理责任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就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政策、标准等知识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督促并规范投放行为,做到精准投放、投放到位。此外,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根据人口数量、服务半径、垃圾产量等,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要求,配备、设置符合清运要求的分类收集容器。
示范片区按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进行分类收运。可回收物由社区设置统一固定回收点,并联系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易腐垃圾可就地处理或由专业公司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易腐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有害垃圾由社区按照便民的原则在各示范片区指定暂存投放点,定期预约有资质的企业***收集处理;其他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转运处置。
示范片区将优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站点布局,升级改造现有生活垃圾转运站(点),有条件的转运站可在站内增设有害垃圾暂存点和可回收物分拣台,实现可回收物和各类其他垃圾分类计量、分类中转等功能。
为了确保分类有实效,贵阳市还将建立政府依法监督、第三方专业监督、公众参与监督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综合监督体系,强化日常监管。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示范片区进行复查,同时建立长期监督管理机制,结合日常各项监督检查结果及社会监督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评比。对复查不合格及工作质量严重下滑的示范片区,取消其分类示范片区称号。
《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单位创建实施方案(试行)》实施范围包括全市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以及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车站、机场、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相关企业。这些单位、企业将按照“三个全覆盖”原则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分类类别全覆盖、分类体系全覆盖。届时,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督促市直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对照《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单位评价标准(试行)》加快创建工作。完成创建工作的单位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