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司法局多措并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为积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获得法律服务,金沙县司法局多措并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深入推进“六个层面”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加强指导全县“六个层面”开展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发现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的短板,深入研究研判,制定对策;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督促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法律顾问通过微信群每月定期开展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全年共发放法条962条,案例23个,其他法治信息231条。
二是强化公共法律服务组织机构建设。截至当前,金沙县已建立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共265个,其中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街道)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5个,村(社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39个。全县共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1469人,其中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60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197人。同时,在新化、岩孔、禹谟三个综治中心建设示范点中,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有机融入,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在基层的职能作用。
三是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在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网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及司法救助宣传6场次,开展以“回访、服务、促和谐”为主题的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电话回访民事案件当事人300余人,发放案件随访表375份。2018年,共完成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登记437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60余人次。
四是积极拓展公证业务领域。在坚持服务大局的基础上,县公证处积极为全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充分发挥保障职能作用,积极为群众办理各类公证案件,促进金沙县经济建设的有序健康发展。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案件566件。
五是加强执业监管,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坚持每季度对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督查,全面铺开对执业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的案件电话回访,确保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规范管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