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投资一千万建设村级活动场所
8月12日,赫山区召开全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铺开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并力争在年底前完工。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村级组织开展工作和组织活动的基本阵地,是广泛联系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也是党员群众参与村务和党务活动的基础平台。自2006年以来,中央、省委共安排了三轮村级活动场所的建设,因种种原因,到目前赫山区还有不少村未完成,致使这些村的村级组织“居无定所”。4月26日,副厅级干部、赫山区委书记孙达良到牛头岭村走访时,73岁的老党员李学昌深有感触地说:“开村支两委会,可以在村干部家里,开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就没地方了。而且在村干部家开会,没有严肃性,村级组织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也大打折扣。”一些村由于没有村部,党员活动很少开展,群众办事也无地方,党组织的凝聚力逐渐弱化。区委、区政府为此认真研究,决定拿出1000多万元投入建设,实现村级活动场所全覆盖。建设时,该区将会把此项工作与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调整中小学布局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同时坚持“四个统一”,即统一设计、统一发包、统一验收、统一拨付,反对讲排场、不顾实际的做法。(伍挺 陈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