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推进卫生计生证照分离改革5个改革事项配套措施出台
为全面推进我省卫生计生“证照分离”改革,根据***《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精神,近日,省卫生计生委下发通知,推进我省卫生计生 “证照分离”改革。
第一批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涉及卫生计生事项共5项,分别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改革方式为实行告知承诺;“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资,不含外商独资)”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和“医师执业注册”,改革方式为优化准入服务。
省卫生计生委制定了上述5个改革事项的配套措施,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改革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充分激发卫生计生领域市场活力,为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做贡献。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细化本地区配套措施,完善事项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各项配套措施稳妥实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完善监管措施,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推进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决防止审批与监管脱节。切实加强卫生计生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诚信典型 “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加强部门协同,积极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激励和惩戒,确保联合惩戒发挥实效。加强信用记录应用,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不断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