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岩区压实五个责任确保巡察工作稳步推进
巡察工作作为巡视工作的延伸和补充,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效形式,是优化基层政治生态的重要制度保证。云岩区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五个责任”,确保巡察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区委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区委高度重视政治巡察工作,通过巡察工作专题会、区委书记专题会、区委常委会等安排部署巡察工作、研判巡察问题线索、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明确巡察整改责任,通过会议强调政治巡察职能,牢牢把握职责定位,强化政治担当。目前,我区共召开领导小组会议12次,书记专题会和区委常委会9次。同时,加强巡察机构人员培训,强化巡察办和巡察组工作人员政治巡察意识,确保政治巡察贯穿始终,时时事事处处体现“四个意识”,为全区政治巡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大保障。按照“专兼结合、好中选优、合理搭配、科学组合”原则,组建巡察组长库和巡察人才库并对入库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截止目前,共有巡察组长库47人,巡察人才库92人。
二是压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实施责任。领导小组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全面落实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方针,深化政治巡察,统筹部署、科学谋划,及时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矛盾问题,加强巡察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为巡察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保障。同时,重视领导小组和巡察工作自身建设,起草《中共云岩区委巡察工作制度汇编》和《中共云岩区委巡察办制度汇编》,涉及《中共云岩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制度》、《云岩区巡察工作例会制度(试行)》等24项工作制度,规范巡察工作制度,使巡察工作有章可循,确保巡察工作按章办事。
三是压实巡察组的监督责任。严格执行组长负责制,组长对整个巡察工作过程负全责、负总责,凡涉及巡察组工作,特别是组织研究重要问题,对重要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严格管理队伍等,由组长在民主集中的基础上决定。对组内人员调整充分征求组长意见,重视巡察组对干部提拔、任用、调配、考勤、考核的意见建议,切实为组长履行职责、加强管理提供支持和保障。巡察组严格依规依纪开展工作、实施监督,发挥好组务会、临时党支部作用,执行好各项纪律要求,忠实履行好监督职责。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发现了不如实报告”及其他违反巡察工作纪律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是压实相关单位、部门支持配合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人事、审计、信访等部门及其他单位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巡前全面客观介绍情况,巡中提供信息、人员和专业支持,巡后抓好移交事项办理,形成监督整体合力。逐步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明确责任分工、配合方式和工作程序,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
五是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责任。在巡察工作中,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责任,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纪律、讲规矩。成立专门的联络组,明确联络员,积极配合巡察组的具体工作,落实安全保密措施,妥善处置巡察舆情,重要情况及时通报巡察组,对阻止、妨碍、干扰巡察工作的行为,将依规严肃处理、追究单位一把手及当事人的责任。同时强化整改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强化整改落实,被巡察党组织要结合巡察前、中、后三个时期的不同特点,做好巡察前即知即改,巡察中立行立改,巡察反馈后的全面整改;强化整改公开,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整改情况要以党内通报方式进行公布并在单位网站等媒体上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