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度江宁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补助申报的通知
各街道(园区)科技办(科技人才局),各有关单位:
为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成本,提升企业主动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根据《关于全面建设创新名城核心区加快塑造发展新优势的若干政策措施》(江宁委发〔2021〕1号)有关要求,现决定组织2021年度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需在江宁区内注册或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江宁户籍的自然人。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纠纷只限于专利纠纷,申报对象社会信用良好,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二)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审理终结并过追诉期,且未获得过区级资助的案件。
(三)结案时间:2020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
(四)专利纠纷案件结案类型,还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主动采取维权措施,获得胜诉的;
2、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主动采取维权措施,达成实质性和解的,和解协议内容应当对企业技术研发、市场开拓、未来发展等方面具有实质性的积极意义;
3、受到不实专利侵权指控,开展维权行动并胜诉的。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详见***),按材料清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申报单位应恪守《信用承诺书》相关要求,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二)各街道(园区)应认真做好维权援助补助申报组织工作,对申报单位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签署意见并盖章。
(三)提交纸质材料1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按申报书要求顺序胶装成册,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件打包,文件名注明维权援助+单位名称发送至jnip84155629@163.com邮箱。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送达地址:江宁区金箔路666号702室
联系人:曹建培
电话:84155629
***:江宁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补助申报书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京市江宁区知识产权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