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新变化、新特点、新挑战,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切实做好春节后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
当前正值春节后企业复产高峰,今年春节面临疫情防控“就地过年”带来的“个性情况”叠加节日“共性特点”,安全形势异常复杂严峻,也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期,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陆续复工复产,设备检维修作业频繁,厂房设施处于相对封闭状态,大量新员工进入企业生产岗位,部分从业人员未进入工作状态,安全生产风险急剧增加,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良好的工作作风,切实把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企业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早做研究部署,摸底排查清底,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责任落实,狠抓事故防控,督促企业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决避免“重生产、轻安全”的心态,紧盯薄弱环节,瞄准重点部位,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抓实抓细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打下良好基础。
二、严格落实复工复产期间事故防控措施
(一)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措施。要督促企业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专题分析研究,制定复工复产方案,进一步细化落实责任。要督促企业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要对新进员工和调换新岗位的员工严格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要对节后回原岗位工作的其他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要严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再教育。对员工因“假日综合症”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要加以预防和控制,引导员工尽快从节日的放松状态转入到正常的工作状态,减少因人为误操作和“三违”现象而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措施。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要按照规定制定并落实复产复工方案和安全措施,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等特种作业审批制度,规范办理和审批作业许可,严格安全检测分析,落实专人现场监护,要统一协调管理承包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重点加强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场所的防控措施落实,特别要强化冶金企业煤气系统、高温液态金属等危险性较大作业安全监控,严格落实专项作业方案,确保安全生产;全面开展企业内部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控,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装置(设备设施)、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要及时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切实将复产复工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工作的核心内容,重点突出对机械设备、电气线路、消防安全、高危工艺、危化品储存与使用等进行系统检查,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确保各类设备能够正常、安全运行,确保各类安全设施完好、可靠。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落实整治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做到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
三、认真开展复产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要根据辖区内的企业节后复工复产的时间节点和监管重点,认真制定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要突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等重点工作,检查企业是否把风险报告辨识内容与复产复工各项工作有机结合,是否落实了有效管控措施。要聚力聚焦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粉尘爆炸、动火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重点时段,加强“四不两直”等执法检查力度,开展精准检查和专项执法。严禁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抢工期赶进度盲目冒险复产,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负荷生产,严肃查处重要岗位人员未到岗无法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复工复产的行为。
四、切实加强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要认真分析研判企业复产复工期间各种危险因素,进一步加强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针对性地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科学安排应急处置力量,落实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重点企业的对接联系,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要督促复产复工企业强化应急值守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业技术人员值班值守制度,完善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保证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加大应急防护装备和物资配备,开展针对性演练,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应急知识和技能,提高自救互救及逃生能力,确保突发情况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
南京市江宁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