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多措并举抓好非遗项目传承保护工作
为有效保护和传承黄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黄平县千方百计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和传承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补充调查工作。在全国第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该县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尚未建立在册的,加大普查力度,做到应普尽普,确保不漏一个项目,不漏一个传承人。
二是进一步完善非遗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档案管理。根据档案分类管理要求,继续做好四个国家级、17个省级、19个州级、175个县级代表性项目的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做好1个国家级、7个省级、11个州级、186个县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建立健全完善的档案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
三是进一步加大对非遗项目的宣传和保护力度。充分发挥公共宣传平台作用,利用黄平且兰网、县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手机报等媒介,利用飞云崖“四月八”苗族祭牛节、谷陇“九·二七”苗族芦笙会等民族民间集会日以及第二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加大对“苗族古歌”、“刻道”、“苗族泥哨”等项目进行展演展示宣传活动和技能比赛,不断提升全民对该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知名度的影响力。
四是鼓励和支持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积极争取省、州上级资金,邀请苗族古歌、苗族泥哨、苗族银饰煅制技艺、黄平蜡染技艺四个国家级传承人分别举办一期制作工艺班培训班。同时对条件成熟的民族文化村寨、社区、街道、学校、企业等建立项目传习所或传习基地,保证州级以上非遗项目每项都有一个以上传习所或传承基地,属传统手工技艺类的非遗项目就建立传习基地,属民间文学、传统音乐、美术、医药、曲艺、民俗等类别的非遗项目则建立传习所,到2018年度计划完成50个以上挂牌的传习基地或传习所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