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积极做好价格服务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各项价格检查,做好事中事后监督工作。2017年,利用12358价格举报平台,共查处违法案件12起,其中价格服务类5起、药品价格案件2起、明码标价价格案件5起。共查处违法金额***94元,罚款11994元。开展市场价格检查21次,出动人数47人次,检查摊点196个。如期完成各项专项检查任务。
二是认真做好价格监测工作。认真做好27个重要商品、食盐、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等价格监测工作;由县发改局牵头与审计、住建部门开展对53个地材价格的询价并形成季报表4期;做好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监测;做好县自来水公司供水成本监审和阶梯水价成本监审。
三是认真完成涉案、涉税财物等价格认定工作。2017年,共办理了各类价格认定案件234件,认定金额1590.66万元。其中涉税价格认定69件,认定金额为1161.81万元;涉案价格认定160件,认定金额为144.57万元;其它价格认定5件,认定金额为284.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