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改革四十年服务发展谱新篇
1978-2018,一路走来,四十年的改革开放如波澜壮阔、气势恢宏的交响乐,财政工作在其中也奏出了动人音符。财政收、支、管的基调沉稳有力,财政改革的创新变奏让人耳目一新。特别是十九大以来,我县财政工作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以绩效管理为基,以服务县中心工作为要,不断谱出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的新华章。
一、财政收入连上台阶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坚持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政策,经济迅速发展,财政收入增长迅猛。1978年全县财政收入仅为1188万,1995年突破了亿元大关,2011年首破10亿元大关,2016年破30亿元大关,2017年达到33.5亿元,是1978年的282倍,有力促进了全县社会经济事业的蓬勃发展。
在收入总量迅猛增长的背后,是收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一是全部财政收入纳入了预算管理。1978年,财政收入分为预算内和预算外收入。1990年后,预算外收入中的企业上交利润、罚没收入等已纳入财政自身收入,成为预算内收入的一部分。2015年,我县编制四本预算,财政收入分类纳入预算管理。
二是财政自身收入不断调整规范。2002年,国家开始农村税费改革。2005年起,全县农村全部取消了农业税。近年来,我县积极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至2017年底,共取消和暂停5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切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三是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不断增加。1996年,我县开始收取国资占用费。2006年,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全额缴入国库专户。2017年,我县国资经营收入达到了7130万元,成为财政总收入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财政支出普惠民生
改革开放之初,支出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发展经济、保障供给”和“量入为出、全面安排”原则。40年来,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财政资金支付更多体现“惠及民生、服务大众”要求。40年中,我县财政支出直线大幅上升。1978年,全县财政支出为1180万元; 2008年突破10亿元,达到11.7亿元;2017年再创新高,达49.2亿元,是1978年的417倍。近年来,尤其是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连续出台和实施各项惠民政策,民生财政和公共财政不断发力,全面促进了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大幅提高。
一是预算外支出全部纳入了预算内管理。1978年我县预算外支出为72万元, 1995年,达到峰值5579万元。2012年后,取消了全部预算外支出,所有支出纳入预算内管理。
二是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使财政支出科目设置更加规范。2006年6月,我县开始启动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至2008年,年终决算科目由“五类、二十五款”正式改为“十九类、一百二十款”,形成了更为规范合理的政府收支体系。
三是民生支出比重逐年显著增加。1978年,我县民生支出为494万元,占当年全部支出的45%。2017年,全县民生支出达到37.2亿元,是1978年的753倍,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2%,是1978年的近两倍。除用于加大教科文投入、大幅度提高我县社会保障水平外,还重点投入了脱贫攻坚、生态文明、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和“三化三区”等民生建设。
三、财政改革深入推进
回首四十年改革路,我县财政管理改革从计划经济起步,如春蚕破茧,克服重重阻力和困难,配合改革开放大潮,迎向市场经济东风,一步步走向公共财政、现代财政体制。
一是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激发地方发展活力。1978年,县财政管理体制是增收分成、收支挂钩;1994年起,实行中央与地方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以调动地方积极性;2004年,省政府对全省52个县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2011年,进一步完善对县转移支付制度,大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乡镇财政体制也在不断走向规范,1978年实行“收入上交,支出下拨,超额分成,结余留用”;1988年起,实行新体制:“收大于支,定额上交,超收分成;支大于收,定额补贴,短收抵支”;2006年,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的财政体制,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运行。
二是推进财政四项改革,全面提高资金管理水平。1998至2004年,我县全面推行了“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部门预算”改革。2005年,财税库横向联网。2006年,顺利实现了向乡镇延伸,在全县建立起以国库单一账户为基础的新型财政国库管理模式。2017年,启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以电子支付令取代纸质支付令。政府采购改革于2003年启动,当年采购金额达到1032万元。2017年,在公布政府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协议供应商名单的同时,当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36628万元,节约资金4098万元,节约率达11%。加快“部门预算”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至2017年,我县财政“四本”预算做到独立编制,有机衔接,并进一步细化。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依法做好政府债务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工作,严控政府债务风险。
三是推进绩效管理改革,着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13年,我县启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当年重点对水利建设等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至2018年,全县纳入绩效评价管理资金总额达54.4亿元,县直所有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纳入绩效评价管理。同时,严抓审核关,提高评价质量。目前全县有40个项目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13.6亿元。中央提出的“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目标,正在黄梅这块沃土上落地生根并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