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为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切实减轻和降低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国家出台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全省贯彻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会议召开后,市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快速反应,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准确把握,精准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核心是“免、减、缓”三项措施。“免”是指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及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是指2月至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是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但恢复有望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免收滞纳金和单位缴费部分利息。为确保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落细落地,人社部门及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由各级人社行政部门对三项保险参保企业类型进行统一确定,各级经办机构在核心平台系统逐一标识,参保企业不需要办理额外的申报手续和提供证明材料,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强化宣传,切实履职。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出台后,全市人社系统、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业务工作群、电话告知、入企业宣讲等多种形式为参保单位做好政策宣讲,制作了政策宣传资料,并为企业邮送《阶段性减免告知书》,及时告知企业具体减免类型、区间、金额等信息,督促引导企业通过网上服务平台申报缴费基数,确保减免政策及时落地。
三是方便快捷,推行“不见面”服务。积极督促引导企业通过网上办、掌上办,利用手机APP、网上服务平台等渠道开展线上业务经办。开启“云服务”模式,通过QQ、邮箱等电子途径传递信息。通过“不见面”服务,及时为企业办理三项社会保险减免手续。让企业尽快享受到政策红利轻装上阵,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将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
目前所有参保企业减免类型标识工作已全部完成,已核定减免3058万元,涉及825家单位。经测算,本次减免政策实施后,全市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共计减免社保费1.03亿元,其中减征803万元、免征9566万元。(文:成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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