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劳动监察大队为18名农民工成功讨薪
近年来,黄梅县劳动监察大队切实落实人本精神,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抓手,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2010年9月份,苦竹乡村民程干清等18名农民工在某建筑公司承建的苦竹乡塔木村农业开发工程务工,历时三个多月,先后修建干渠1000多米。工程完工验收后,该公司支付了其中33名民工工资,而程干清等18名民工的工资未予结清。随后,程干清等人先后多次与该公司进行沟通,但无果。9月28日,程干清等人前往该县进行投诉。该队工作人员接诉后,立即向大队主管领导汇报,队领导高度重视,一边指导投诉人起草申诉书,一边作现场询问笔录,了解情况。随后,该队工作人员积极协调县水利局等单位,并先后三次驱车前往被诉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在查实情况后,积极与被诉方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法,得到了被诉方公司领导的理解和支持。10月12日,在大队工作人员的陪同下,程干清等人如愿以偿地拿到了自己的辛苦钱,在感激的同时,脸上笑开了花。
随后,该队工作人员对被诉单位诚信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