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收养登记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
近年来,市民政局全面贯彻落实《收养法》、《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进一步规范业务工作、执法程序、公务行为,实现收养登记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在规范收养登记工作上,市民政局做到组织到位、部署到位、宣传到位,打好《工作规范》执行的基础。为转变广大群众陈旧的收养观念,我市在2008年底安排收养登记管理员到省民政厅参加收养登记工作培训,做到执证上岗的同时,借助民政资金集中整治、廉政教育宣传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法制宣传日等平台,通过拉横幅、开通热线电话、现场提供咨询、***发放宣传手册、电视滚动字幕、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极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目前,在市区和镇处交通要道悬挂横幅6条、举行现场咨询会2场,接受群众电话和现场咨询150人次、发放宣传手册3000本、召开座谈会2次。
在此基础上,我市狠抓《工作规范》执行到位,投入资金3万元,为收养登记机构配置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档案柜等设备。在实现收养登记信息化、正规化的基础上,通过网络、公开栏等形式,对收养登记条件、程序、材料、时限等内容予以上网、上墙全面公示,以公开促规范。
市民政局实行收养登记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明确工作责任,按照流程作业,在做到人人有责任、个个有担子的同时,按照收养登记的“申请、审查、审批、登记”的工作程序,对《收养登记员职责》、《办理收养条件》、《办理收养登记程序》、《收养登记应提交证明材料》等规章制度重新进行修订完善,依规严把各程序入口关,做到规章完善、制度健全、规范操作。据市民政局局长徐中华介绍:截至目前,市民政部门已办理的85例收养登记无一例违规操作,登记合格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