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县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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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3日发表
罗田县人民政府
关于在县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为了增强全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检验人民防空警报设备的技术状况,保证警报设备紧急状况下的有效使用,按照上级人防部门和县委的统一部署安排,县人民政府决定,2014年9月18日在县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
2014年9月18日上午9时30分。
二、防空警报试鸣范围:
县城规划区内。
三、防空警报信号音响为:
预先警报:鸣放36秒,停24秒,反复3遍,共3分钟。间隔3分钟。
空袭警报:鸣放6秒,停6秒,反复15遍,共3分钟。间隔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请广大市民听到防空警报后,不要惊慌,照常工作、生活、学习、休息。
特此通告。
罗田县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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