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排水引纠纷人民调解促和睦
近日,平南县司法局镇隆司法所联合镇综治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因排水问题引发的邻里纠纷。
据了解,镇隆镇某村村民莫某盛与莫某伟两家互为邻居,莫某伟用水泥砖阻塞莫某盛房屋背的排水沟,不仅影响莫某盛正常的生产生活,还造成安全隐患,双方因此产生矛盾。在接到村干部的申请后,镇隆司法所与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一起对此次进行调解。
调解现场,双方各抒己见,不愿退让。在听取双方的陈述后,工作人员首先指出远亲不如近邻,希望双方能够念及邻里情谊,换位思考,各退一步;其次依据《民法典》物权编 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理说法、耐心劝导,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最终双方当事人认可了调解方案,达成以下调解协议:一是莫某伟自行清理阻塞莫某盛房屋背排水的水泥砖;二是为防止排水冲击莫某盛的坟山后土,由莫某盛从其房屋背量出1.15米为排水沟边,接通莫某伟坟山的排水沟。
至此,这起因邻里排水引发的矛盾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避免了矛盾升级。此次调解,既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又促进了邻里和睦共处,充分发挥了基层司法所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作用。
(平南县司法局 杨伟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