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在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成立老年人法律援助定点单位
上图为揭牌仪式现场
上图为揭牌仪式座谈会
上图为签订签订老年人法律服务协议
3月31日,佛山市禅城区成立老年人法律援助定点单位,当日上午在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举行签约揭牌仪式。禅城区委社会工作部常务副部长唐伟权、副部长何永新,禅城区司法局副局长林秀梅、广东龙浩律师所主任何万龙一起为定点单位揭牌,区老龄办、区法律援助处、龙浩律师事务所三方代表签订了《老年人法律服务协议》。
为进一步深化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更好地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禅城区老龄办、禅城区法律援助处、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三方经协商,签订老年人法律服务协议,确立广东龙浩律师事处所为我区老年人法律援助定点单位,为我区老年人群体提供法律维权服务。服务对象包括禅城区辖区内的老年人。对虽没有禅城区常住户口或暂住证明,但在禅城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非本区籍老年人,也可提供法律援助。老年人权益部的法律援助业务开展以定点律师所为依托,定点单位—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负责日常法律援助业务。禅城区成立老年人法律援助定点单位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范围和优待措施包括:一是设立老年人法律服务热线电话,设置老年人来访接待室,为老年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二是协助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为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提供帮助和指导;三是受理老年人法律援助申请,出具初审意见,并报区法律援助处审批;四是接受区法律援助处指派,安排律师办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案件;五是对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给予特殊优待关怀,给予优先受理、优先审核和简化程序,畅通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六是组织安排律师到老年人相对集中的地方举办或参与现场法律服务活动,派发宣传图片及资料;七是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维权案件,定点律师所本着尊老爱老护老的宗旨,在法律服务费的收取上根据具体困难情况实行减收费等优惠;八是对群体性、敏感性老年人维权案件,经区老龄办、区法律援助处、定点律师所三方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可给予提供法律援助。
禅城区老年人法律援助定点单位的成立,有利于社会组织和律师事务所在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下,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利用自身的组织网络资源和人才资源等有利条件,参与到法律援助工作当中;也有利于社团组织摆脱自身法律专业人才资源不足等不利因素的限制,将特殊群体的维权工作与法律援助及社会法律服务资源联动起来,推动老年人维权工作向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与此同时,社团组织和律师资源的介入,更是对政府法律援助工作有益的、必要补充,随着法律援助社会覆盖面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老年困难群众必将得到由此带来的更多法律维权实惠。
为推进佛山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禅城区还将于近期推出多项便利老年人的优待惠民举措,如区老龄办、区法援处联合推出《老年人维权联系卡》,区老龄办印制发放《佛山市老年人优待指南》和《广佛通乘车指南》一批。
(区法律援助处 曹青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