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调整期的通知综合信息科
各有关中小企业、项目组织单位:
接省通知,根据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操作情况,现决定我省2008年度资金项目计划调整期为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有关企业和单位可对在计划申报期内未申报上报的项目以及原计划项目有较大改变,需重新申报的,可在计划调整期内补报,补报的项目必须是在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执行完成的项目。已在计划申报期申报并批复公示的项目勿重复申报。
各有关企业和单位要对计划申报期申报的项目进行逐一梳理,凡在今年年底前不能完成的项目,或原计划项目有较大改变,需重新申报的都应在“项目申报”栏中作“终止”项目处理,如不作处理将影响贵企业(单位)可申请资金额度的计算。其他申报注意事项和要求按《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及网络管理系统中“申报指南”的规定执行。
计划调整项目的拨付申请将在2009年1月5日后在网络管理系统公示后开始,2008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企业的拨付申请(包括计划和计划调整项目)将于2009年1月31日截止,过时网络申报将关闭,请及时提交申请。
此次调整期为申报2008年度项目的最后时间,请各中小企业抓紧申报。
佛山市外经贸局
二○○八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