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政办发〔2020〕70号南丹县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丹政办发〔2020〕70号《南丹县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随着城镇化的迅速发展,城县住宅火灾发生率居高不下,特别是由于消防车通道被堵塞影响消防救援,导致火灾事故扩大,继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严重损失的案例时有发生。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知》(桂政办电〔2020〕96号)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20〕36号)要求,为切实有效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老大难”问题,结合我县实际,有必要以消防车通道为重点在全县组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
二、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打通“生命通道”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群防群治的原则,强化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通过落实责任、严格执法、综合治理、宣传曝光等手段,着力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和其他妨碍消防车通行等消防安全。全面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
三、工作目标
从2020年至2022年,分三年开展此次集中治理行动,重点治理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区,实现单位和住宅区全部按标准施划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有效解决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等顽疾问题,保障灭火救援行动高效有序开展,形成安全、顺畅的消防“生命通道”。
四、工作职责及任务
(一)明确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民政局、文广体旅局、卫生健康局、教育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责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
(二)严查违停占道行为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贯穿到本乡镇、本系统的主要工作中,与重点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党政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确保集中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齐抓共管。各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动员部署、摸底排查、集中整治、巩固提升、建章立制等阶段任务目标,坚持由表及里、由外向内,因地制宜、因情势策,实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治理行动高效有序推进。
(三)严肃督导问责。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下发任务清单、对单实地考核,推动责任措施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督查检查,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乡镇和单位,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督促落实整治措施。集中治理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因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影响火灾救援甚至造成人员伤亡情况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