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菏泽市林业局部门决算
2017 年菏泽市林业局
部 门 决 算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门:决算执行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菏泽市林业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一级决算单位,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市林业产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荒漠化防治工作。
(三)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四)承担着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
(五)承担着中国林产品交易会的有关工作。
(六)负责管理市级林业资金并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使用及林业系统科技教育培训工作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菏泽市林业局部门决算为局机关决算。纳入菏泽市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见下表:
纳入菏泽市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信息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菏泽市林业局局机关 | |
2 | 菏泽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 |
3 | 菏泽市林业产业管理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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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7 | ||
… | …… | |
… | …… |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见***:菏泽市林业局2017年度决算批复公开表
第三部分:决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本套部门决算为我单位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决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在编报部门决算中,认真执行市政府有关政策和文件要求,按照“科学、规范、统一、高效”的原则,通过建立部门决算管理制度,收集汇总本单位财务收支、资金来源与运用、资产与负债、机构、人员与工资等方面的基本数据,全面、真实反映本单位财务状况和决算执行结果,满足财政财务会计监管、各项资金管理。
二、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决算为1975.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3.63万元、其他收入261.58万元。
2017年支出决算为1926.81万元,其中:农林水事务支出1750.8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9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万元,其他支出1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为1713.63万元,支出决算为1920.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支出1744.2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推动林业产业发展的商贸事务。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
4、科学技术支出为我局与山东省农业大学进行联合科学研究支出。
5、交通运输支出为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公车燃料费。
6、其他支出为林业科技培训经费。
四、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决算数作对比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为1713.63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1.35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为1797.99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5万元。
2017年较2016年收入减少但支出增加,其中决算收入减少84.36万元,减少4.69%;支出增加32.4万元,增加1.96%。主要原因是:1、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公用支出出现小幅度减少。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万元。
六、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共支出22.87万元,含通过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28万元,其中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22.28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59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通过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支出55.0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1.2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5.81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8.02万元。 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7年与2016年相比,1、公务接待费变化较大,本年度上级检查及同级单位来菏参观学习次数较少;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积极响应政策,由局办公室专门人员统计每月用油量并统一购油,公车支出减少。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1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八、补充资料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决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 3.公务接待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21人次,共0.59万元。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决算收入、政府性基金决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其他收入:指菏泽市林业局科研楼与菏泽市水文局合作共建资金、省厅直接拨付的专项资金及当年银行账户的利息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