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云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场主体公示2020年度年报的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9月04日发表
大同市云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市场主体公示2020年度年报的公告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凡2020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的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于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网址:http://sx.gsxt.gov.cn,公示2020年度报告。企业应当依法公示的即时信息须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通过该系统向社会公示。逾期未公示年度报告,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向社会公示。
大同市云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4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5 16:50:1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