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洲区2016年度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动态管理信息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单位:
经长洲区人民政府研究,现将《长洲区2016年度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动态管理信息调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长洲区2016年度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动态管理信息调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扶贫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健康扶贫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自治区及梧州市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员信息的动态管理工作,全面掌握2016年度健康扶贫工作成效,现就做好我区2016年度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动态管理信息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陈瑞文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
副组长:王 鹏 区委办副主任、扶贫办主任、乡村办主任
于健荣 区卫计局局长
成 员:覃凤莲 区卫计局副局长
朱耀泉 长洲镇政府副镇长
黎 磊 倒水镇政府副镇长
黎明燕 兴龙办事处副主任
甘美贤 长洲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刘 戈 倒水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卫计局,覃凤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伟清(区卫计局)、周燕妮(区扶贫办)、黄皓(长洲镇)、黄丽红(倒水镇)、吴镇安(兴龙办)、梁昭开(长洲镇卫生院)、黄园英(倒水镇卫生院)等七位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具体工作。
二、调查和填报事项
(一)调查范围。全区有建档立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农村贫困人口的3个镇(办)。
(二)调查对象。已列入国家健康扶贫数据库的患病人员,新发生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患病人员。
(三)调查和填报内容
1.根据《广西健康扶贫帮扶对象基本情况调查表》要求(详见***),调查并填报国家健康扶贫数据库中患病人员所患疾病确诊信息、疾病治疗信息、帮扶效果等信息,如发现前期摸底调查信息有误的,按照要求予以变更。
2.新发生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户,调查并填报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信息(填报调查核准的所需信息),患病人员的所患疾病确诊信息、疾病治疗信息、帮扶效果信息。
三、调查方式和信息采集路径
(一)新农合信息系统比对路径。通过新农合信息系统比对,筛查出新农合报销的调查对象罹患调查病种的诊疗及费用等信息。
(二)国家卫生统计网络直报系统筛查路径。根据上报给“国家卫生统计网络直报系统”的住院病案首页数据信息,筛查出在医疗机构住院诊疗的调查对象罹患调查病种的诊疗信息。
(三)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调查路径。通过查阅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筛查出调查对象罹患调查病种的有关信息。
(四)入户调查路径。通过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基层卫生计生工作人员、乡村干部入户调查等方式,获取调查对象调查病种诊疗情况、诊疗费用、疾病进展等信息。
四、调查和填报步骤
(一)下发调查花名册。区卫计局根据国家下发我区调查对象花名册,以镇(办)为单位分发,由各镇(办)再分发至各村。
(二)调查和数据采集。各镇(办)组织镇(办)、村两级人员按照《广西健康扶贫帮扶对象基本情况调查表》(详见***)内容要求,通过相关路径采集调查对象信息。
(三)信息录入、上传。由区卫计局组织各镇卫生院相关人员进行《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培训、登录自治区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根据调查情况,录入并上传花名册中患病人员基本信息,疾病确诊、治疗和费用信息等。各镇(办)录入数据后,由城区级上报自治区,由自治区对填报信息审核后报送国家。
五、时间安排
2017年2月26日前,完成全部数据的采集、录入和审核上报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扶贫办将组织相关部门于3月初开展现场考核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调查工作是国家健康扶贫考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考核各级政府2016年度健康扶贫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区级对镇(办)督促指导并进行质量抽查,镇(办)级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镇(办事处)要根据调查工作要求,及时召开相关工作布置会,制定具体调查工作计划,尽快落实调查人员,广泛动员,组织开展系统比对和进村入户调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确保高质量地完成调查工作。
(二)明确调查职责
1.区扶贫办协助区卫计局维护健康扶贫动态管理数据库,协助组织开展调查督导等工作,协助卫计部门共同推进调查工作。
2.区卫计局负责指导镇(办)对《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的培训、数据录入和管理数据上报;负责指导镇(办)各部门实施《广西健康扶贫帮扶对象基本情况调查表》调查填报、审核工作;负责督促推进全区按时完成调查填报,负责全区填报数据审核和质量控制工作。
3.镇(办)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组织各村贫困户帮扶干部完成入户调查;各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干部,镇(办)计生办、卫生院工作人员以及乡村医生等协助对数据核对及上传工作。
4.各镇(办)扶贫部门负责提供贫困人口相关数据,核对贫困人口基础信息,核对新发生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户中患病人员信息。
5.各镇卫生院负责对特殊病种人员的入户调查、核实、填表、数据录入工作。
(三)严控数据质量。各镇(办)要明确数据录入人员,确保对系统数据保密;镇(办)录入的数据需经审核人员复核无误、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上传;区卫计局要实时关注数据上报进度,做好数据审核,并根据实际核查数据质量。调查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区卫计局:3860678、139****2558,联系人:李伟清;区扶贫办:3824859、150****8812,联系人:周燕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