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综治委全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提出2005年底力争综治五项指标全省领先
青岛日报讯 昨天下午,市综治委全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市级机关会议中心举行。会议提出,从现在开始到2005年底,要以建设“平安青岛”为载体,在提高稳定形势驾驭
力、社会治安控制力和法制环境竞争力上下工夫,不断健全综治责任人政绩档案、综治委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报告、重大问题领导责任查究、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等制度,力争在综合治
理工作上实现新的突破。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建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锦初,副市长臧爱民;青岛警备区副司令员王珏等出席会议。
会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重心下移,防线前移,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建设“平安青
岛”,维护社会稳定。他说,到2005年底,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力争实现“维护社会稳定、破案绝对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环境整治、公众安全感”五项指标全省
领先;“重大群体性事件,严重刑事、经济犯罪,未成年和刑释解教人员犯罪率,民转刑案件,交通火灾事故”五个方面要居全国沿海开放城市最低水平;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突发
事件、引起社会波动的重大恶性刑事犯罪案件、群死群伤的特大交通火灾事故、影响恶劣的黄赌毒案件、政法队伍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力争在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
处长效机制,建立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预防违法犯罪和完善基层组织建设等五个方面实现新突破,全面提升我市治安稳定工作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