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桂两省(区)密切协作成功化解一起跨省疑难信访积案
2016年10月11日,由普安县政法委、信访局、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盘水街道办相关负责人组成的工作组一行7人,到广西省田林县与该县县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领导共同化解了一宗长达十年的跨省疑难信访积案。
2004年,普安县地瓜镇村民胡某平到广西省田林县组织人员对广西个体老板彭某平承包的土地开垦工程进行施工,由于法治观念淡薄,双方未订立书面合同,只进行了口头约定。施工结束后,由于对开垦的土地面积、支付工程款的金额发生争议,彭某平认为已支付工程款92万余元,已超额付款30万元,胡某平认为才支付78万元,余29万元未付清。双方请第三方进行测量,也未达成一致,双方发生纠纷后,普安籍一方胡某平先后向田林县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因不符合行政复议受案范围被驳回。2006年胡某平又向法院起诉,因被告主体资格不适格被驳回,2015年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被裁定驳回。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一审裁定。在十年维权期间,胡某平先后多次到县、到市、赴省(南宁)、进京上访,也给省领导、中央领导写信,请求督促解决。但由于该案时间长、跨度大、有一案件当事人死亡,加之原知情人员变动或退休等原因,纠纷一直未得到解决。
今年9月13日,胡某平夫妻再次到田林县政府上访讨薪,携带汽油采取自焚等过激行为,被公安机关及时制止。之后,田林县委、政府成立了由县政府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为组长的工作组,函请普安县派出工作组共同化解该案。两县工作组交谈沟通后,本着“妥善处理问题,确保社会稳定”的原则,按属地管理分别做双方的工作。我县工作组做胡某平的思想工作过程中,指出其采取自焚等过激行为的错误性,通过与其耐心细致的交心、谈心,分析双方纠纷若再次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存在的证据问题、时间问题、费用问题以及是否胜诉的问题,若胜诉后执行的问题,同时指出,纠纷双方应通过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由对方一次性补偿相应费用、一方收钱罢访息诉的方式解决问题,双方应将今后的时间用在生产生活和家庭中,同时也承诺胡某平回乡后,生活上若有困难,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将给予最大限度的照顾和帮扶,通过反复的疏导规劝,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宣讲法律法规,最终,胡某平同意由对方支付12万元后息诉罢访。在双方工作组的见证下,双方签订和解协议,田林县公证处到场对和解协议及付款行为进行了现场公证,胡某平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并作息诉罢访表态,之后,由普安县工作组接回。
一桩长达十年多的跨省疑难信访件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得到成功化解,该案的化解,广西田林县委、政府领导对普安县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以及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灵活有效的工作方法,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和赞誉。该案的化解,也为今后跨省、跨县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平息上访提供了成功典范。
图为调解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