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店开发区首批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成果公告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北省开发区、工业园区区域性统一评价试点工作方案和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省政务服务网对接及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8〕***号)。要求在全省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功能区开展投资项目报建审批区域性统一评价试点,对园区内的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地震安全、环境影响、文物保护、地质灾害危险性、矿产压覆、气象影响等8个专题,由属地政府开展统一评价评估。入驻企业符合整体规划和功能定位、属于主导产业的投资项目可不再进行单独评价,省内各级相关审批部门互认统一评价评估报告,最大限度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我区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把开展区域性统一评价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确定在电子信息产业园(3690.95亩)开展区域统一评价。截至10月底,已完成矿产压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文物调查、气象评价6个事项区域评估工作,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根据省级要求无需单独评价。为便于社会各界了解应用,现将我区首批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成果公告如下:
首批区域评价工作成果具体区域范围见附图。
特此公告。
2020年11月6日
附图:葛店开发区光电子信息产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