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钟政文〔2019〕127号
钟祥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
报告
2019年,在荆门市委市政府、钟祥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在钟祥市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荆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及荆门市政府和钟祥市委有关要求,突出基础建设,补齐工作短板,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成绩。现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做法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是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今年5月,钟祥市委成立了市委书记任主任,市长、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副主任的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并下设由市领导担任组长的司法、执法、守法普法三个协调小组;8月6日,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
二是科学谋划法治建设工作规划。制定《法治钟祥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市40个部门承担的2019年度法治建设任务、28个部门承担的131项政府建设任务,开展了全面督办,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间节点完成。
三是加强法治建设考核。把法治建设内容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内容,与各项中心工作同检查、同考核、同结账。
四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暨钟祥讲坛将法律知识纳入的重要学习内容,共聘请专家、学者讲授法治课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中组织学习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等法规知识2次以上,组织全市3300名党政干部参加无纸化学法活动,平均累计学法40学时、2400学分以上。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改进工作作风,转变政府职能
一是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在胡集镇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将17个部门279项县级管理事项的权限下发给胡集镇,让其享有县级政府部门同等管理权限。组建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城管、交通、农业、水利、应急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组建了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集中办理下放审批事务,方便了当地群众,优化了发展环境。
二是开展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简政放权及本轮机构改革,在全省一网平台调整、完善依职权类事项及服务指南3438项。对照省、荆门市取消目录,清理出县级需取消的68项证明事项,形成了《县级证明事项取消目录》,12个市直相关部门已全部取消到位。
三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将市城市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等17个部门320项行政审批事项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原28枚行政审批专用章被一枚行政审批局审批专用章取代;并在南湖经济开发区建设了高质量的便民服务大厅。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编制服务指南1000多项,一次性告知提交资料;梳理各类事项清单990项,其中马上办167项、一次办46项、网上办145项、就近办镇级167项、村级60项,极大方便了群众办事。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办事只进一扇门,建成电子政务“全市一网”,联通136家乡局级单位、17个乡镇便民服务大厅、561个村(社区、大队),实现了六级连通。目前,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申报177个办件,已办结122件,乡村两级申报办件77件,办结28件。提高审批效率,政府工程、工业项目、不动产登记、企业开办分别压缩至90、45、5、3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是改进市场监管方式。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督促各部门运用监管平台开展随机抽查,实现了随机抽查“全覆盖”;编制了《市直部门跨部门抽查方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后置审批事项监管职责目录》,进一步推进监督检查制度化、规范化。全年34家执法单位共随机抽取执法人员881人次,抽查对象3533家次,公示信息3533条,从源头上遏制了过度检查、选择性执法,减轻了经营业主负担。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2019年,市政府出台了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涉及人防易地建设费减免的文件、纪要清理。鉴于机构改革单位职能变化,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发主体清理,核定48个单位具有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二是加强政府合同管理。开展了政府政务诚信制度建设,并注重对政府协议及管理措施的合法性审查,提升政府合法履约能力,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共审查政府性协议及涉法措施60多件,全部合法合规。三是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市所有党政机关单位均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其中聘请执业律师90人次,投入法律顾问经费300多万元。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一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内部监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2019年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1件,经审查,不予受理7件,驳回申请4件,撤回申请4件,撤销1件,确认违法1件,还有4件正在审理中。其中涉及民营企业6件。二是自觉接受司法、人大、政协监督。积极应诉行政诉讼案件,自觉接受法院的审判监督,全年钟祥市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74件,其中开庭审理案件34件,行政首长正职出庭5件,副职出庭29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100%。三是加强两法衔接工作,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主动接受市检察院法律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单位共录入行政案件2503件,其中21件涉嫌犯罪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行政执法机关主动移送17件,检察机关监督移送4件)。加强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全年检察院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8件,其中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5件,提起公益诉讼3件。全年办理各级人大政协议案、建议、提案194件(其中省级1件,荆门级9件,本级184件),办复率达100%。
(五)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针对机构改革后单位职能变化,市司法局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所持执法证件和监督证件的清理审核工作。经过清理,核定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单位36个,共有1427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换证。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我市集中开展了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抽查了17个行政执法部门51件涉企行政执法案卷。目前,共发现各类问题30个,下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4件。三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组织行政执法单位法制科长参与行政复议听证3场次,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培训累计达35场次,培训人员20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推进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成立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统一纳入中心统一调解,并与综治中心、群众信访接待服务中心实现“三合一”集中办公运行机制。二是推进调解阵地化。在乡镇、村、社区建立541个人民调解委会员、在企业事业单位设立49个人民调解会员会,形成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专业调解+司法调解“四调并行”的大调解工作网络,确保群众的矛盾纠纷能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引入法律程序解决。三是推进调解信息化。把541个调解组织、1700余名调解员和所有调解案件基本信息录入全国联通的信息系统,实行精准录入、时时更新、实时***。四是着力提升调解成功率。以镇为单位,组织村组调解员进行常态化业务培训20场次,受训人员1756人次,调委会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升,全市各级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2535件,成功调解2506件,调成率98%。在市司法局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一窗办多事”的要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0件,法律援助事项2816件。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上级部门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建设思维及方法需探索创新,改革开放以来积累的各种矛盾与现阶段法治建设的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由于没有更新法治建设手段,导致上访行为和群体性事件仍时有发生。二是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化解矛盾。三是有的执法单位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不强,执法行为存在不规范问题;同时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专业化程度不高,行政执法机关真正学法律专业的领导及执法人员所占比例偏低。四是重大决策程序执行得不够严格,政府合法审查机构配备力量不强,重大决策程序执行得不够严格,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有待于提高。
三、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切实提高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以“七五”普法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法治宣传教育,让法治观念入脑入心,提高各级领导对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认识。通过更多形式、更多载体、更大范围的普法宣传,促进广大干部群众提升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加强对青少年这一重点人群的法治教育。
(二)注重行政执法动态监督,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加大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注重动态监督,灵活运用案件评查、现场督查、行政复议、监督检查建议等方式方法,狠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公开、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推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
(三)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推行行政复议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度,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创新复议方式,积极推行复议听证制度、专家集体论证制度,加大行政复议力度,做到应受尽受,努力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继续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深入研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新形势、新情况,有针对性地完善配套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
(四)抓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落实。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为契机,拟定出台《钟祥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细则》,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政府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让行政决策权在阳光下运行,让约束权力的“制度笼子”扎得更加牢固,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同时,严格履行政府合同、协议、重大涉法事项的法律审查论证,防范政府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
(五)构建更加积极的人民调解机制。建立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根据我市三个中心(综治中心、接访中心、调处中心)“三合一”设置原则,加强调处中心建设,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纳入中心统一调度,形成“三调”联动工作格局。围绕重要节点、关键时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筑牢基层维稳第一道防线;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进“访调对接”,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稳控、化解信访案件中的积极作用;探索建立“先调解再信访、先调解再立案”体系,把依法调解作为信访受理和立案办理的前置环节,树立法治先于信访、法治好于信访、法治高于信访的正确观念。
钟祥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