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来信来电举报案件第X2SC202109240117号案件整改情况
一、举报案件基本情况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来信来电举报案件第X2SC202****40117号案件。群众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内江嘉宏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滨江东路嘉宏·鹭湾半岛一期项目,未按照设计施工规范标准和要求铺设排污管道,致使排污管道无法正常排污,生活废水和住家户厕所粪水及化粪池粪水倒灌至住家户和小区中,小区住户家中和整个小区及周边臭气熏天”的问题。
二、调查情况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嘉宏·鹭湾半岛位于内江市市中区滨江东路399号,该小区修建于2012年,由内江市国有企业内江嘉宏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开发修建,小区共有房屋两幢,每幢楼高28层,共四个单元,现有住户456户,常住人口1140人。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从2021年6月起,嘉宏·鹭湾半岛一期少数居民陆续到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反映管道排水不畅问题,城东街道和交通路社区干部对此问题多次组织调解处置,内江嘉宏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和物业公司也多次对接研究问题解决方案,多次进行现场查勘,于2021年9月中旬形成处置方案,对涉及排水不畅的管网进行维修整治,整治费用约8万元,并确定由内江嘉宏城建集团出资进行维修整治,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内江市江凌物业管理公司)协调配合,并具体负责实施。鉴于小区二楼有志博幼儿园,上学期间有学生出入,为了学生安全考虑,恰逢临近国庆假期,学生放假期间便于施工,故定于国庆假期期间启动管网维修整治。
(三)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内江嘉宏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滨江东路嘉宏·鹭湾半岛一期项目,未按照设计施工规范标准和要求铺设排污管道”的问题。
9月25日下午,工作专班在城东街道办事处会议室约见内江嘉宏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核查内江嘉宏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排污管道情况说明,并调阅嘉宏·鹭湾半岛小区的设计图、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质量监督报告等相关资料。经现场核查管网布局,嘉宏·鹭湾半岛一期项目按照设计施工规范标准和要求铺设的排污管道。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2.关于“排污管道无法正常排污,生活废水和住户厕所粪水及化粪池粪水倒灌至住家户和小区中,小区住户家中和整个小区周边臭气熏天”的问题。
2021年9月25日下午,工作专班对嘉宏·鹭湾半岛小区及住户进行入户走访和核查,现场未看见生活废水和住户厕所粪水倒灌,但发现该小区4个单元楼的第3层楼中2号和3号房均有前期厨房生活污水倒灌过的痕迹,未发现有住户厕所粪污倒灌痕迹。经贵州顺宸熠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专业人员现场检查分析,厨房生活污水倒灌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房屋规划设计时二楼排水管过平,坡度小,用水高峰期时由于水量较大,部分厨房生活污水排出不畅(无法通过二楼排水管向下排出),因此第三层楼存在部分时段厨房污水倒灌现象,导致居民家中产生异味。同时,工作专班多次分时段现场核查小区化粪池时未发现化粪池倒灌或溢流现象,未闻见小区有明显异味。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综上,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三、整改措施
(一)关于“内江嘉宏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滨江东路嘉宏·鹭湾半岛一期项目,未按照设计施工规范标准和要求铺设排污管道”的问题。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 张世聪
责任单位:区住保中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东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 区住保中心主任 赵 跃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党委专职书记 李红
城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 聪
1.行政处罚情况
无。
2.责成被诉单位整改情况
(1)责成内江嘉宏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设计图、竣工图、验收备案等相关资料,由内江市江凌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公示,并由小区物业公司加强宣传引导。已于2021年9月28日完成。
(2)责成城东街道办事处做好小区居民的沟通、解释工作,取得居民理解支持配合(长期坚持)。
(二)关于“致使排污管道无法正常排污,生活废水和住户厕所粪水及化粪池粪水倒灌至住家户和小区中,小区住户家中和整个小区周边臭气熏天”的问题。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 张世聪
责任单位:区住保中心、区住建局、城东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 区住保中心主任 赵 跃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党委专职书记 李红
城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 聪
1.行政处罚情况
无。
2.责成被诉单位整改情况
(1)责成嘉宏·鹭湾半岛小区物业公司负责对小区居民房屋及周边卫生进行清理,确保干净卫生,消除异味。(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长期坚持)
(2)责成内江嘉宏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赓即组织施工单位对涉及无法正常排污的排污管网进行整治,使排污管道恢复畅通、正常排污。(2021年10月10日前完成)
(3)责成城东街道办事处做好小区居民的沟通与解释工作,取得居民理解支持配合,并随时进行走访。(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
(4)责成嘉宏·鹭湾半岛小区物业公司加强排水管网巡查维护工作,确保排水畅通和不出现倒灌现象。(长期坚持)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2021年9月28日,内江嘉宏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按照施工方案,保留原有的排水管道,对2号3号户型进行整改。在原有的排水管道基础上增加了2根110#排水管道,重新找坡从2楼商家吊顶上就近开孔往下直接排入中庭排水沟以确保管道畅通。整改2栋4个单元共计8处、涉及208 户。已于2021年10月7日完成对无法正常排污的排污管网的整治,10月8日管道恢复正常排污。管道施工完成后,2021年10月10日施工单位对原来的160#管道进行了疏通。
2.嘉宏·鹭湾半岛小区物业公司已于2021年9月30日完成对小区居民房屋及周边卫生清理,消除异味;同时对小区居民进行宣传引导,做好小区居民房屋及周边卫生清扫保洁工作,确保小区环境干净卫生。
3.我中心工作人员于10月2日、10月5日到鹭湾半岛小区,查看污水管道施工整改情况,了解工程进度。
4.2021年10月9日,新增排污管道完工后,我中心会同交通路社区对鹭湾半岛小区居民进行回访,居民表示污水管道目前已能正常使用。同时督促嘉宏·鹭湾半岛小区物业公司加强排水管网巡查维护工作,确保排水畅通和不出现倒灌现象。
5.2021年10月15日,我中心牵头,会同区住建局、城东街道、交通路社区、嘉宏公司、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对污水管道改造工程进行现场查看,同时再次走访小区居民,排污管道能正常使用。
6.2022年5月31日,我中心会同区住建局、城东街道、交通路社区、嘉宏公司、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对污水管道改造工程进行现场验收,排污管道能正常使用。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内江市市中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人:彭敏, 电话:139****8988
内江市市中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2年6月1日
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
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