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605民初21377号案原告梁斌与被告罗元祺罗传周佛山市南海耀铠欣五金厂劳务合同纠纷开庭公告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罗元祺、罗传周、佛山市南海耀铠欣五金厂:
本院受理原告梁斌与被告罗元祺、罗传周、佛山市南海耀铠欣五金厂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司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605民初21377号案件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请求判令:1.三被告向原告支付4005元及利息(利息以4005元为本金从2019年7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2.三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间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合议庭成员由审判员莫文华、人民陪审员黄汉标、梁金慧组成,审判长由莫文华担任。本院定于2020年2月1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26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