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间外出打工补贴家用
禁渔时间延长至4个月,补贴提高至每人每年2200元
佛山日报讯 见习记者何志勇摄影报道:从3月1日起,新一年度的珠江流域禁渔期正式开始,禁渔时间延长至4个月。实行禁渔已接近一周,记者昨日走访高明区内的渔民,了解他们休渔之后的生活情况。
荷城街道涌口村是高明渔民较为集中的地方,沿着村道一直往村内走,就能找到村民停放渔船的地方。昨日是本年度禁渔期的第五天,江边停靠着十余艘渔民平常作业的渔船。零星有渔民在岸边修补渔网和维修船只,江面上未见渔船违规作业。
渔民何姨正带着自己几岁的孙子在门前玩耍。何姨说,在接到今年禁渔时间提早到3月1日零时的通知后,她就将江上尚未收回的作业工具进行回收,赶在禁渔期实施前将渔船停回了岸边。由于上了年纪,何姨表示禁渔期间打算在家里带带孙子直到开渔。
涌口村多户渔民表示,他们往年一般靠三月份西江黄鱼上市谋生。今年禁渔期时间延长,压缩了他们捕鱼上市的黄金时间。由于禁渔补贴要在禁渔期结束后才发放到渔民手上,因此村中青壮年的渔民大多在禁渔期间选择外出打工。有渔民则表示,自己打算进厂打工,放弃收入不稳定的渔民工作。
据了解,国家农业部今年首次对实行了6年的珠江流域禁渔期做出新的调整,禁渔时间延长为3月1日0时到6月30日24时,总共为期4个月,比原来禁渔时间增加了两个月。高明范围内的禁渔区域则仍以西江和沧江河为主。
记者也从区农林渔业局获悉,由于本年度禁渔期延迟至4个月,禁渔补贴也从往年在册渔业船员每人每年11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2200元,而每艘渔船核定不超过两名渔民。
区农林渔业局渔政大队提醒,在禁渔期间,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一经发现有违规捕捞的行为,渔政主管部门将立案处理,对电、毒、炸鱼等情节严重的行为将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