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规明设函〔2017〕0079号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明城规(示)〔2017〕285号
关于佛规明设函〔2017〕0079号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高明区荷城街道恒昌路以东、蓬山路以南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由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7日共七天。如对主要技术指标、规划设计要求等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用地情况:
地块位于高明区荷城街道恒昌路以东、蓬山路以南,规划用地面积为89725.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具体规划指标为:0.8≤容积率≤3.0、35%≤建筑密度≤60%、10%≤绿地率≤20%,具体详见***。
建言渠道: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城乡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88232002
来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邮编:528500
***:佛规明设函〔2017〕0079号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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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079高明区荷城街道恒昌路以东、蓬山路以南地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