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普法履职报告责任清单工作措施亮点及成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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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9日发表
根据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深办发〔2018〕7号)文件精神,并按照光明区普法工作部署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关于《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光明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和《光明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普法工作措施、亮点及成效》进行公示(详见***)。
***:1.《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2.《光明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
3.《光明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普法工作措施、亮点及成效》
光明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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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 07:51:3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