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部长吴爱英视察我区人民调解工作
区司法局罗展副局长向吴爱英部长详细汇报福田区采取购买法律服务形式开展驻福田交警大队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关情况
4月18日下午,司法部部长吴爱英一行4人在省司法厅,市、区领导和司法行政部门有关领导的陪同下,视察了我区人民调解“福田模式”的工作情况,并充分肯定了我区人民调解“福田模式”工作。
在驻福田交警大队的人民调解室里,区司法局罗展副局长向吴爱英部长汇报了我区采取购买法律服务形式开展驻福田交警大队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关情况。福田区按照“以事定费,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招投标向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购买服务,中标律师事务所派遣法律专业人员进驻人民调解室担任专职调解员,经区司法局考试考核后持证上岗。2009年2月24日全省首家驻交警大队人民调解室在福田交警大队成立,全面铺开了人民调解和治安、交通事故行政调解联动工作。截至目前,福田区以政府购买服务引进专业人民调解员的模式,先后在14个派出所、2个交警大队、区法院、区信访局和北大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福田医院、市中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等单位设立了23个人民调解室,配备法律专业人民调解员119名,已受理矛盾纠纷445***宗,成功调解40468宗,调解成功率90.8%。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查阅了人民调解的档案资料
在驻福田交警大队的人民调解室里,吴爱英部长详细了解了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的工作流程并听取了相关调解工作的情况汇报。福田区以“购买法律服务”形式,通过招投标向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购买法律服务,引进法律专业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全天候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调解矛盾纠纷。以专业化调解为主导,传统调解为辅,构筑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人民调解“福田模式”,激发了人民调解内生动力,释放了活力,创造了社会管理和化解矛盾纠纷新模式,展示出旺盛的生命力,成效显著。截至目前,派驻交警人民调解室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共计1333宗,成功调解1330宗,调解成功率为99.8%,调解金额人民币3300万元。当听到福田区政府通过购买法律服务走专业化人民调解之路时,她对此表示赞赏。此外,她还认真查阅了人民调解“福田模式”的资料,并对人民调解 “福田模式”成功运作所取得的成绩表示满意。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阅览了人民调解“福田模式”的资料
最后,司法部部长吴爱英指出,我们建立的人民调解组织实践不错,时间不长,但是发展得很好,通过人民调解组织的聘用,依法调解各类专业和行业性矛盾纠纷,效果是比较好的,成本不高,你们的工作做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