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我市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成效显著
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今年以来,市发改委按照《河南省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多次现场检查超低排放实施情况,督促燃煤电厂在保证供电安全的前提下,抓紧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确保按时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目前,同力电厂两台机组、丰鹤电厂1号机组均已完成改造,环保超低排放与主机同步达标的鹤淇电厂两台机组也已通过省环保厅验收,丰鹤电厂2号机组、鹤煤热电厂两台机组正按照工程安排抓紧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全部完成后,预计每年减排烟尘1***5吨,二氧化硫5469吨,氮氧化物2773吨,节能减排效果显著。
为提高发电企业贯彻落实国家节能政策的积极性,市发改委积极向省发改委争取燃煤机组烟气超低排放电量政策支持,经努力争取,鹤淇电厂两台机组共奖励2016年度基础电量16920万千万时,约增加营收6008万元;丰鹤电厂1号机组共奖励2016年度基础电量6850万千瓦时,约增加营收2432万元,两家电厂共增加营收8440万元,为我市经济快速发展注入了更强动力。同力电厂两台机组改造完成后正在试运行,待试运行结束并通过省环保厅验收后将积极向省发改委争取政策支持。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进一步抓好***落实,督促尚未改造完成的机组抓紧实施,确保今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