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珠府〔2013〕21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珠海市2013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业经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13年2月7日
珠海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13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及******视察珠海***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做好2013年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市政府工作报告的工作部署,坚持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的目标定位不动摇,实施“蓝色珠海、科学崛起”发展战略,坚持稳中求快,促进科学发展,在推动发展中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力度,强化创新驱动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努力实现更好质量、更高效益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
2013年珠海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外贸出口额增长11%;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增长6%;公共预算财政收入增长12%;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增长11%;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以内;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为此,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创新驱动,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一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全面落实《珠海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改革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全面落实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强化与高校的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利用高校的科技资源,提升产学研合作水平。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落实加强专利工作的若干措施。引导企业建立及申报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中心。完善清华科技园等科技企业孵化器、集成电路设计等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大学生创业园以及珠海留学生创业园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动态更新创名牌企业培育目录,对目录内企业创建名牌给予重点辅导。
二是推进“三高一特”产业发展。编制实施高端制造业、高端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特色海洋经济和生态农业专项规划及相关行业子规划,配套制定各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科学引导“三高一特”现代产业发展。以战略平台聚集现代产业发展,重点打造横琴新区、高栏港区、高新区“三大引擎”和航空产业园、富山工业园“两大助推器”。以重点项目支撑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重点推进中航通飞、中海油海洋工程装备、北车珠海基地、三一重工、珠江钢管二期、玉柴船用发动机等高端制造业项目,加快十字门商务区、横琴金融岛、海泉湾二期、南方影视文化产业基地等高端服务业项目进展,推动联想赛纳打印机、方正越亚封装机、丽珠新工业园等高新技术项目加快投产。依托万山区、斗门生态农业园、台湾农民创业园、农科中心等,发展高端海岛度假与海上运动、生态渔业和特色种植业、体验式农业旅游等产业。
三是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加快完成“三清”工作,为高端项目进驻提供条件。注重对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研究,选择产业链上的关键环节作为招商重点,通过行业龙头项目入驻带动同类和配套项目的聚集。鼓励龙头项目建立子产业园,吸引上下游企业入驻。着力引进成长型、科技型民营企业,帮助中小微企业快速落户,推动在谈及签约项目加快落地建设,积极策划总部经济、重点行业等专题招商活动,主动拜访行业协会和商会,储备引进一批优质项目。做好有关政策的落实,加强对现有企业增资扩产的服务力度。
四是做好招才引智工作。继续推进人才高地建设,全面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人才政策。出台实施珠海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办法,建立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并举的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国家、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活动,借助国际引智平台,支持企业和高校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实施我市技术工人招调政策,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充足的技能人才。完善人才基金使用办法,创新人才奖励方式。组织高层次人才俱乐部,搭建人才交流平台。加大本地人才培训培养力度,建设横琴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
五是加大金融服务力度。加快完善金融政策,设立珠海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鼓励和支持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逐步设立以“三高一特”产业为重点的子资金,壮大股权投资市场。继续安排科技金融结合融资平台风险准备金及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支持强化“四位一体”融资平台。加强对上沟通,抓好上市后备资源培育,推动更多优势企业申报上市。支持企业进军“新三板”。加强信用担保行业的建设,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性融资担保。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来珠海设立分支机构和新型金融机构,支持市农村商业银行稳步发展。
二、充分扩大需求,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拓展消费需求。统筹完善多层次商业网点布局,加快拱北商贸区、南湾华发商都等城市商业载体建设,推动大型城市综合体项目开工建设。利用广珠城轨全线开通的契机,在城轨各站点布局商业网点。加快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和新布点市场建设,完善农村消费网点。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商品促销让利活动,引导主要旅游景区对本地游客实行门票优惠,加大旅游景点和知名餐饮企业的宣传推介力度。加快出台电子商务专项政策,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加速电子商务企业和服务业聚集,鼓励开展电子商务应用。
二是有效扩大投资。以有效消费需求为导向,把扩大投资与刺激消费、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最终需求。加快推进LED路灯改造。加快充电站、充气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旅游高端论证会成果转化,加快完善旅游基础环境,重点改善海岛旅游设施。继续实施十大重点建设工程,以重点项目的突破性成效带动投资快速增长。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大融资力度,落实土地基金收入。平衡各区域土源砂源需求,做好项目周边的市政配套建设。依法依规加快解决用地用海问题,切实保障项目建设工期。
三是巩固外需市场。提高外经贸政策资金的使用绩效,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和保单融资规模。大力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利用政策和区位优势,启动进口基地建设,扩大能源、重要原材料和先进适用技术及设备等重点商品进口,打造服务粤西地区的区域进口产品基地。深化大通关建设,优化通关服务、提升港口功能、加强金融支持、方便企业用汇。深入实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行动计划,推广使用三方联网公共平台,落实内销奖励政策,鼓励更多企业加入转型升级行列。
四是加大服务企业力度。落实挂点联系企业制度,切实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专业服务机构与企业对接开展服务。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则的前提下,支持产品技术和服务水平领先的企业,参与珠海重大项目建设招标或政府采购。加快产业园区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和生活设施建设步伐,降低企业生产和员工生活成本。落实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意见,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宽松环境。
三、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区域交流合作
一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完善和深化大部门体制改革,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职能配置。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进法定机构和法人治理结构试点,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事业。深化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商事登记程序,加大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审批事项的改革力度,把行政审批事项减少40%,审批总时限减少50%,行政审批全部实行网上办理和网上监察。
二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继续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建设,探索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及基层运行新机制,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现代公立医院管理制度。统筹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医药卫生信息化、卫生人才培养使用等相关领域改革。
三是深化经济领域改革。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向实体经济、基层镇村、社会领域倾斜的财力与事权相匹配体制机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市属国企产权多元化改革,鼓励民营资本参与珠海国企改革。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激活民间投资。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土地资产资本运作机制,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四是加快横琴新区体制机制创新。加快细化横琴各项创新政策,打造政策高地。推动实施横琴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和优惠目录。落实横琴口岸通关创新政策,推进通关便利化改革。鼓励横琴金融业务和经营模式创新,加快推动各类金融要素市场及金融机构在横琴新区积聚和发展,推进跨境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打造人民币离岸在岸结算岛。
五是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开展口岸合作,做好横琴口岸分线管理基础建设等工作,扩大珠澳跨境工业区专用口岸功能,推进湾仔口岸迁建研究,加快自助通关设施建设。进一步深化珠港澳合作,加快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的招商及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园的规划建设。落实珠中江党政联席会议精神,加强在各领域的深度合作。重点推动珠中江基础设施一体化,加快区域高速公路骨干网和连接线、市际快速通道、跨界公路的规划建设,推进珠中江供水工程建设。
四、提升宜居水平,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
一是强化规划指导作用。加强规划统筹,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协调融合。促进城市宜居高端论证会成果转化,创新规划理念和规划格局,扩大公共休憩空间,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加快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从操作层面统筹城乡规划实施。建立健全规划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规划公示程序和内容。加大违法建筑、违法用地“两违”整治力度,强化城乡规划的约束力。
二是完善基础设施环境。继续加快重大交通项目建设。推动港珠澳大桥珠澳口岸人工岛填海工程完工,启动上部口岸建设。加快推进广珠铁路配套站场、疏港铁路建设及广珠城际轨道沿线区域开发,确保项目充分发挥效应。加快横琴二桥、市区至机场轨道线等项目进展,完善横琴对外交通。完善港口公用配套设施,大力发展公用型码头。加快推进电子政务、智能交通等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物流信息网络化,构建共享物流信息平台,降低物流成本。推进加林输变电工程及配套220千伏线路工程建设,建成220千伏环澳(富祥)输变电工程。
三是加快城市更新建设步伐。认真落实珠海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尽快研究出台项目申报审批程序规定、地价计收规定以及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指引等配套政策性规定,编制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加快推进九洲港及香洲渔港整体搬迁、前山河治理及景观整治、情侣路沿线海湾环境整治、银坑村搬迁、海滨泳场改造提升、金鼎及上冲门户地区改造等重点项目进展。
四是推进西部城区建设。完善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土地整合方案,加快完善核心片区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启动航空新城、白藤片区建设。完善西部对外交通系统,加快洪鹤大桥、鹤州至高栏高速、香海大桥、广佛江珠城际轨道及其换乘枢纽等项目进展。开展斗门历史文化名镇保护、金湾西湖景观提升工程,推进乾务赤坎大联围、小林联围以及斗门区北部四小联围海堤加固达标工程建设。
五是加快幸福村居建设。促进幸福村居建设专家论证会成果转化,推进特色产业发展、环境宜居提升、民生改善保障等六大工程。重点推进民生水利、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一村一品,发展生态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创新投入机制,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重点扶持10个先进示范性村居建设。结合幸福村居建设,推进村居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强农惠农力度,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扶持激励机制。
五、坚持低碳发展,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市
一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珠海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全力推进各区、镇创建国家生态区、镇,力争金湾、斗门成为国家级生态区,南水、平沙、桂山、红旗等成为国家级生态镇,各级生态示范区(镇、村)覆盖率达到80%。继续推进珠海低碳试点城市和横琴新区低碳试点区建设,完善低碳示范的法律法规,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建筑、交通体系,探索具有珠海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
二是优化能源结构。积极开发海上风电资源,加快推广光伏发电应用,推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有序发展。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推进太阳能屋顶、光伏幕墙等光电建筑一体化工程。适度发展生物质能,继续实施农村沼气建设方案,建设沼气利用工程。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率,推进高栏港中海油热电联产、横琴中电投多联供燃气能源站、华润热电联供、平沙钰海电厂、桂山海上风电场和海岛新能源微电网示范等项目建设。
三是抓好节能减排工作。落实固定资产节能评估制度,做好项目准入审查。建立政府和公共机构绿色采购等各项制度,加强对非工业用能单位的管理,支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项目建设。落实各项奖励措施,鼓励企业自愿推行清洁生产。抓好重点减排工程建设,继续加快东、西部城镇污水(污泥)处理和配套管网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加大各区镇河涌水系截污保洁和水生态修复整治力度。
四是优化城市环境。改进城市常态化管理,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加快“数字城管”建设,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开展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加强公共环境卫生治理,扎实推进户外广告、农贸市场等专项整治工作。绿化美化市政道路,大力推进城市景观林、公共绿地建设,形成城市绿化层落。坚持公交优先理念,加快建设城市慢行系统和人行过街设施,推进现代有轨电车中心城区1号线进展。
六、推进文化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一是加强文化事业建设。加快珠海歌剧院、珠海博物馆和珠海城市规划展览馆、圆明新园文化艺术中心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基层文化设施,完成镇级公共体育健身广场建设。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继续推动和扩大公共文体设施及场所免费开放。重点办好中国国际马戏节、印象珠海等新兴城市品牌活动,继续举办民间艺术大巡游、龙舟邀请赛、沙滩音乐派对、国际半程马拉松赛、泛珠三角超级赛车节、北山国际音乐节等活动。
二是加快建设道德城市。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开办明德讲堂,全面提高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开展“文明细胞”创建活动,全市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覆盖率、家庭美德知晓率均要达到80%以上,区级以上文明家庭比例要达到20%以上,市民对本市道德模范的知晓率要达到80%以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完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创作、推介一批优秀少儿文艺作品。
三是提高创文工作参与度。加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力度,增强宣传工作的渗透力和影响力。搭建市民乐于参加、便于参加的各类创建活动平台,形成人人参与创文的新局面。建立志愿服务阵地,设立市志愿服务基金,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实现志愿服务队伍由以青年为主向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转变,使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的认同率和支持率达到90%以上,志愿服务理念公众知晓率达到95%以上。
四是加强城市软环境建设。营造文明有序的公共秩序,力争全市主要路段、广场、景点和公园百分百看不见垃圾,确保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乱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完善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继续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力争使群众对行政效能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七、完善公共服务,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
一是统筹促进各类群体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新增城镇就业4万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000人。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为重点,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健全促进就业和异地务工人员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做好各类群体的就业工作。
二是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着力推进市人民医院北区、市第二中医院、市疾控中心和传染病综合防治楼、金湾区人民医院、平沙医院等项目。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区级卫生监督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农村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鼓励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推进爱国卫生创建活动,综合整治城乡环境卫生,有效预防控制疾病,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居民卫生健康素质。
三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新一轮10所镇中心幼儿园、市特殊教育学校康复训练大楼、斗门区特殊教育学校、北师大(珠海)附中新疆班项目、市十一中及市理工技术学校斗门校区扩建工程。深入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加快实施强师工程,力争成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落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暂行办法,重视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服务。切实加强校车管理。进一步扶持和促进民办教育发展。
四是完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加大财政投入,提高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实施补充医疗保险办法,进一步完善我市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修订生育保险办法,进一步提高生育保障水平。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落实养老床位运营补贴工作。巩固社区养老、居家养老试点基础,拓展服务范围。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试点工作,为各项社会救助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支持。
五是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健全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着力发展建筑面积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公共租赁住房。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000套,竣工32***套。加快南屏沁园、唐家人才公寓等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华侨农场危房改造工作。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正确引导房地产投资和消费,促进住房市场供求相对平衡。
八、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实施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工程。研究制定珠海市社会建设规划纲要。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完善社会管理网络,逐步推行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公共服务站“三位一体”模式。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培育壮大社会组织力量。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政策,初步建立本土专业社工督导制度。统筹推进人口均衡型社会示范市建设,促进人口管理与社会管理协调共进,扎实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开展优生健康服务。
二是继续加强“两建”工作。认真实施珠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规划,配套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围绕信贷、纳税、合同履行、产品和工程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等领域,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治机制,促进信用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创新市场监管体制和监管方式,加快构建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公众参与的多元监管体系。
三是加强社会安全综合治理。加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组织编制新增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加强区、镇(街)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推动应急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大社会治安防控力度,稳步推进治安技防工作。强化食品监管,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的检查。
四是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安全检测专业机构等社会组织、法定机构的行业自律作用,推动安全监管手段的多样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珠海市2012年主要指标初步完成情况与2013年预期目标表
***
珠海市2012年主要指标初步完成情况与2013年预期目标表
2011年 实际数 | 2012年 | 2013年 | |||
初步 统计数 | 增长(%) | 预期 目标 | 增长 (%) | ||
1.地区生产总值(GDP)(亿元) | 1404.93 | 1504.05 | 7 | 1633 | 9 |
2.人均GDP(万元) | 8.93 | 9.53 | 6.1 | 10.1 | 7.5 |
3.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43 | 44.6 | — | 45 | — |
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亿元) | 680.65 | ***4.84 | 6.3 | 702 | 10 |
5.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亿元) | 143.41 | 162.6 | 13.4 | 182 | 12 |
6.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上年100) | 105 | 102.8 | 2.8 | 103.5 | 3.5 |
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 567.86 | 635.20 | 12.7 | 718 | 13 |
8.固定资产投资额(亿元) | 637.39 | 787.62 | 23.6 | 906 | 15 |
9.外贸进出口总额(亿美元) | 516.39 | 456.69 | -11.6 | 516 | 13 |
其中:外贸出口总额(亿美元) | 239.87 | 216.31 | -9.8 | 240 | 11 |
10.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亿美元) | 13.38 | 14.47 | 8.2 | 15.34 | 6 |
11.引进内资注册资本(亿元) | 136.92 | 187.99 | 37.3 | — | — |
12.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28731 | 32980 | 14.8 | 36278 | 10 |
13.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元) | 11858 | 13400 | 13 | 14874 | 11 |
14. 年末总人口(万人) | 156.76 | 158.8 | 1.3 | 161.1 | 1.45 |
15.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 | 9.2 | 9.2 | — | ≤9.8 | — |
16.城镇登记失业率(%) | 2.35 | 2.34 | — | ≤3.2 | — |
17.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 86 | 86 | — | 86.5 | —
|
18.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 2.01 | 2.05 | — | 2.1 | — |
19.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米2) | 13.44 | 15 | 11.6 | 15.43 | 2.9 |
20.每万元GDP能耗(吨标准煤)★ | 0.503 | — | -3.89 | — | -3.89 |
21.二氧化硫排放量(万吨)★ | 3.25 | 3.05 | -6 | 待省下达 | |
22.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万吨)★ | 3.76 | 3.61 | -4 | 待省下达 |
注:带★标志的为约束性目标,其余为指导性目标;2011年的数据来源于《2012珠海统计年鉴》,2012年的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或预计数,地区生产总值、人均GDP、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其余指标增长速度均按现价计算;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需与省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九年大跨越”工作方案指标下达值相衔接。二氧化硫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指标需要待省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