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创建科普示范街道示范社区示范家庭和科技示范户实施方案的通知
汕金委办[2009]51号
中共汕头市金平区委办公室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汕头市金平区创建科普示范街道、示范社区、示范家庭和科技示范户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直局以上单位,市驻区单位:
区科学技术协会《汕头市金平区创建科普示范街道、示范社区、示范家庭和科技示范户实施方案》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汕头市金平区委办公室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7月9日
汕头市金平区创建科普示范街道、示范社区、示范家庭和科技示范户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区”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进一步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我区的全国科普示范区建设,着力提升建设水平,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在全区开展创建汕头市科普示范街道、金平区科普示范社区、科普示范家庭和科技示范户的活动。为有效地推动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根据市科协印发的《汕头市科普示范镇(街道)测评指标》的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是贯彻实施“科教兴区”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金平的内在要求,是营造创新环境、培育创新人才的基础性工程,是提高全民综合素质,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区自2007年11月被中国科协授予“全国科普示范区”以来,科普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但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区的科普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科普服务能力不强,基层科普工作不平衡等,必须进一步加大科普工作力度,在全区广泛开展创建科普示范街道(社区)等活动,更好地发挥基层组织深入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夯实全国科普示范区的工作基础,不断增强科普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创建活动和开展丰富多彩、扎实有效的科技教育、传播、普及活动,帮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必要的科技知识,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树立正确的科学思想,崇尚崇高的科学精神,提高人民群众的就业能力、创新能力,推动人民群众综合素质普遍提升,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实施“科教兴区”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实施国家《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以普遍提高公众科学素质为目的,以着力提升全国科普示范区建设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求真务实,不断增强科普服务能力,提升科普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全国科普示范区的作用,推动我区科普事业的不断发展,为建设繁荣有序金平做出新贡献。
三、创建活动的工作标准
(一)汕头市科普示范街道工作标准
(1)街道党政重视科普工作,把科普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街道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的规划之中。街道制定科普工作年度计划并按计划并有效组织实施。
(2)街道成立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科普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科普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街道成立科协组织,并分工一位党政领导分管科协工作。配备有专(兼)职科协工作者,负责日常工作。各社区成立科普活动小组。在拥有30名以上科技人员的企事业单位中,有30%以上建有科协组织。企业科协在促进科技创新、提高职工素质和维护科技人员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4)有效整合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旅游等科普资源,为科普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撑,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有一支30人以上,拥有一定专业知识人员为主组成的专(兼)职科普志愿者队伍。
(5)街道建有10米以上的科普画廊,各社区有科普专栏,并定期更换科普宣传内容。街道图书室或阅览室和50%的社区科普活动站(室)有科普书刊专柜。
(6)科普活动制度化、经常化。结合每年的全国科技活动周、科普日、全省科技进步活动月和重要节假日,经常性地开展“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进社区或“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大型互动式科普活动。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针对街道、社区干部的科普报告会。有效地形成爱科学、讲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社会化科普工作格局。
(7)逐步加大科普投入。街道办事处每年按人均不少于0.3元的标准,安排科普专项经费,并确保专款专用(此项为一票否决项)。随着街道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科普投入水平。
(8)科普工作有效促进了街道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近两年经济建设呈现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态势。和谐社会建设有效推进,呈现稳定、平安、有序的良好局面。
(9)定期对在科普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金平区科普示范社区工作标准
(1)社区主要领导重视科普工作,有一位社区干部专(兼)职负责日常工作。把科普工作列入社区居委会工作议事日程,纳入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
(2)建立科普工作机构。社区成立科普活动小组,配备科普员(或组建科普志愿者)队伍,保证经常性科普工作的开展。
(3)有专项科普经费。年人均科普专项经费支出不得低于0.1元,并随着社区集体经济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科普投入水平。
(4)有必要的科普设施。社区有固定的科普活动站(室)、科普画廊或科普宣传栏,并有专(兼)职管理人员。科普活动站(室)设置有图书阅览室和其它科普设施,并能经常性开放,科普画廊或科普宣传栏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5)科普工作群众化、社会化。科普工作覆盖面大,居民参与各类科普活动,居民参加活动踊跃,重大活动的参与率应达到 50%以上;辖区内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科普工作,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旅游等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形成社区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科普工作的良好局面。
(6)科普工作成效显著。社区根据居民的工作、学习、生活等需要和社区实际,因地制宜开展科普活动,有组织地开展“科普示范(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辖区内居民科技意识明显增强,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高,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逐步形成,愚昧迷信活动和反科学、伪科学得到有效遏止。社区环境整洁、安全和谐。
(三)金平区科普示范家庭基本条件
(1)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抵制封建迷信和愚昧落后的习俗。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意识强,在社区居民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2)积极参加社区科普活动和其它公益活动,自觉丰富生活的科学内涵。家庭成员中有社区科普志愿者。
(3)热爱劳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4)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实行优生优育。
(5)积极参加健康娱乐和健身活动,家庭成员自我保健意识强。注重科学生活、健康生活,家庭成员身体健康,能掌握必要的安全自我保护知识。
(6)家风正、学风好,尊老爱幼,家庭文明,邻里和睦。家中拥有一定数量的科普类书刊。
(四)金平区科技示范户基本条件(适用涉农社区)
(1)有较强的“科技致富”意识,带头学科学、用科学。遵纪守法。
(2)有产业特色和明显技术优势的种植、养殖或农产品加工示范项目的专业户。能在当地种养户中起到明显的带动辐射作用。
(3)主要生产项目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品种覆盖率90%以上,新技术推广应用率达到85%以上。
(4)示范户主要产业项目经济效益较好,有一定的可持续发展性。
(五)示范户成员积极参加各种科普活动和技术培训活动,热情帮助其他种养户解决生产过程中的种养技术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能,认真落实相关的科普工作责任制,积极支持各街道社区开展创建活动,提供必要的人才、专业知识等科普资源的支持。
(二)科普工作纳入区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表彰重要内容。市科普示范街道、区科普示范社区作为年度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考评的基本条件之一,区科普示范家庭和科技示范户作为“五好家庭”评比的前提条件。
(三)实行科普资源优先配置措施。凡被评为市科普示范街道、区科普示范社区的单位,在推进科普文化阵地建设、开展大型科普文化活动、科普队伍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重点优先支持。
(四)科学技术普及是公益事业。各街道要充分利用社会科普资源参与社区科普活动,鼓励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科普基地共建活动,以增强基层科普能力。
(五)加强指导协调工作。区科协、区文明办将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对创建活动进行分类指导,努力帮助创建单位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协调各有关单位支持和参与创建活动,共同营造良好的创建活动氛围。
五、考核验收与管理
(一)申报程序。汕头市科普示范街道。以街道办事处为申报单位,在认真对照工作标准和《汕头市科普示范镇(街道)测评指标》的基础上,达到工作标准要求和测评指标90分以上,以书面形式向市科协申请验收,由区科协、文明办组织人员进行初步考核后,提出推荐意见报请市科协组织考核验收。
(二)金平区科普示范社区。以社区居委会为申报单位,凡自评达到工作标准要求的,向区科协、区文明办提出验收申请报告,由街道科协进行初步验收合格后,提出推荐意见后报请区科协、区文明办进行考核验收。
(三)金平区科普示范家庭、科技示范户。由社区居委会根据本实施方案的基本条件,对所辖的居民住户进行筛选,对达到基本条件的住户,在征求居民住户的意愿后,由居民住户自行填报申请表,经居委会提出推荐意见,报街道科协审核验收,并统一报请区科协、区文明办备案。
***:汕头市科普示范镇(街道)测评指标
汕头市金平区科学技术协会
汕头市金平区文明办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