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金平区月浦主排渠等四处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编号GDJR201619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汕头市金平区月浦主排渠等四处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汕头市金源置业有限公司”采购服务,请该供应商在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广东建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登记。其他供应商认为本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无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购买服务价总额和内容:
1.采购人:汕头市金平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2.项目名称:汕头市金平区月浦主排渠等四处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3.购买服务价总额:30291万元
4.采购内容:汕头市金平区月浦主排渠等四处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
二、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1.该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一是,黑臭水体整治,是国家要求地方限期整改的环保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二是,黑臭水体整治,国家鼓励各地通过争取银行和国企等大型金融机构的资金扶持,来解决建设资金短板的问题,需要长期且低息金融资金支持,而且国家商业银行对项目承接主体有特殊要求,必须是由体制内的单位来承接。
2.该项目是国家要求地方限期整改的环保项目,由于工期较紧,且属于无收益项目,不具备市场竞争性,同样要求体制内的单位作为项目承接主体。
3.汕头市金源置业有限公司属区财政局属下的金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述要求及条件,《汕头市金平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23次)明确了汕头市金源置业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承接主体。
鉴于该项目是国家要求地方限期整改的环保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具有“工期较紧,且属于无收益项目,不具备市场竞争性,必须是由体制内的单位作为承接主体”的特殊要求,汕头市金源置业有限公司是金平区符合作为承接主体条件的唯一一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局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直接向汕头市金源置业有限公司采购该项目。
四、拟定的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汕头市金源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汕樟路79号5楼西侧。
五、专家组经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经评审,“汕头市金平区月浦主排渠等四处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内容,专家组一致认为本项目适合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并一致推荐“汕头市金源置业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谈判对象。
六、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姓名:杨美华,单位:汕头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职称:高级工程师;
2.姓名:黄美兰,单位:汕头市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职称:高级工程师;
3.姓名:黄文忠,单位:汕头市广播电视台,职称:高级工程师;
4.姓名:张丹戈,单位:汕头市第二建筑设计院,职称:高级工程师;
5.姓名:林旭群,单位:汕头职业技术学院,职称:高级工程师。
七、公示的期限:5个工作日(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4日)。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汕头市金平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利安路升达大厦4楼。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54-86737393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建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汕头市龙湖区15街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501号房之九
联系人:游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788385
广东建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0日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