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人大部署换届选举第三阶段工作
8月26日,龙岗区人大召开换届选举工作第二阶段工作小结暨第三阶段工作动员会议。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刘朝辉,副主任杨钦星、刘晓杰、段小贝、罗定文,区长助理吴城鑫,区纪委副书记杨锦科出席了会议。
会上,龙岗区、坪山新区、大鹏新区各街道办事处以及机关选举办公室负责人分别总结汇报了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第二阶段工作。目前,选举准备阶段的工作已全部完成,选民登记阶段的工作正全面铺开。
随后,区选举委员会就第三阶段工作进行部署。根据龙岗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9月2日-14日进入提名、协商代表候选人和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阶段,会议要求各街道办事处以及机关选举办公室把好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法律关”,发动选民联名提出代表候选人,引导选民按代表类别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确保代表候选人基本情况真实有效。
此外,记者从会上还了解到,为了严肃换届纪律,确保风清气正,龙岗专门制定了《龙岗区2016年换届工作负面清单》,详细列明不允许出现的30种违纪违规行为,对全区领导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参与换届工作的人员均明确划定了换届纪律“红线”,清晰圈出禁区。“负面清单”将换届选举工作中存在的禁止情形细化成量化可控的一项项具体行为。任何单位、任何人员只要具有“负面清单”所列明的禁止行为,都将被严厉问责,轻则提醒告诫,重则免职撤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