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市海珠区南武小学配电房增容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区教育局:
你单位《海珠区教育局关于报审广州市海珠区南武小学配电房增容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海教函〔2020〕77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解决学校教学楼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推动义务教育现代化需求,原则同意广州市南武小学配电房增容改造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瑞宝街道盈中路72号,学校北侧围墙西北角。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拟从池滘F1合能支#4号杆侧新建12米副杆1基接取电源,敷设ZRYJV22-3*70mm²200米电缆到南武小学新建配电房,新建电房至原有低压配电箱新敷YJV22-0.6/1kV960米。高压房新装高压柜4台;变压器房新装SCB10-630KVA干式变压器1台;低压配电房新装低压柜4台;高低压配电房的通风照明系统,密集母线连接,电缆桥架安装,电缆头制作安装;电房土建施工,高低压管线施工。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37.7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5.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5.85万元,预备费用16.09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区政府债券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南武小学组织实施建设。
五、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