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举行常委会研究本市民间组织发展和管理工作
8月23日下午,市委举行常委会,听取关于本市民间组织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民间组织的发展是现代社会的一种趋势。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高度,按照中央精神要求,紧密结合上海特点,按照“积极发展、加强管理,有序推进、利国利民”原则,努力探索民间组织长效管理体制和机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促进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会议指出,民间组织的成长发展是现代社会政治文明的一个标志,是加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社会力量;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增强党的影响力、凝聚力、号召力,有利于社会长治久安。我们要不断加深对民间组织的认识,在促进民间组织积极发展的同时及时正确引导、加大管理力度,使其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成为政府管理与服务的依靠力量,进一步推动社会管理和服务形成合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会议强调,要研究制定民间组织管理原则,积极探索民间组织管理有效办法。要认真贯彻正面引导、利国利民、积极支持、审时度势、有序发展的要求,引导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在完善市场机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鼓励、培育、扶持和支持政府有需要、群众有需求的公益性、志愿性、服务性民间组织发展;要完善体制,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管理责任,明确市和区县管理重点,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加强民间组织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要加强法治,在贯彻执行***有关条例基础上抓紧研究制定地方性法规,并帮助民间组织建章立制,提高自律能力;要加强基层,以区县、社区为重点,建立条块联动管理机制;要同步推进党建工作,市有关部门要把民间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区域性大党建格局,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民间组织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做群众工作的作用,培育一大批党的社会工作者。
据汇报,近年来,上海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结构日益多元化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趋势,为民间组织提供了发展空间。
在各级政府部门鼓励和引导下,上海民间组织发展起步较早、发展较快、数量较多,一大批协助政府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开展社会公益性活动的民间组织得到发展。从1999年至今,全市注册登记的民间组织以年均22.3%幅度递增,已达7227家。在市委、市政府重视和领导下,本市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一直较为规范,在管理重点、管理体制、管理方法等方面做了许多有效探索,形成具有上海特点的管理模式。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本市民间组织发展管理工作将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加强党的领导为保证,以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为抓手,积极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管理有序的民间组织管理体系。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成员,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