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积极开展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职业健康管理法规培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作为企业生产安全标准化级别评定中一项内容,鉴于我市工业园区企业实际情况,阆中市安监局、经开区管会委、商务局、经信局本着为企业服务的宗旨,于9月10日-11日,共同组织了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这次培训共2天时间,培训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职业卫生基础;职业卫生综合管理等17个内容,有50家企业88人参加该次培训。
为了检验和巩固培训效果,培训结束后,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进行测试,合格后颁发资质证书,通过培训,不但减轻了企业去外地培训差旅费、误工费等费用负担,还提高了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而且强化了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对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起到了促进作用,受到企业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