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严肃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干净廉洁
(1)统一资源整合。县财政每年预算专项资金100万元、从党建经费挤出100万元、引导社会捐筹资金100万元共计300万元建立专项基金,用于支持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此外,财政部门整合资金、发改部门整合项目、农业部门整合产业,把资源集中打捆投向贫困村,保障每个贫困村1000万以上的基础设施配套、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确保贫困村按期“退出”。(2)规范操作运行。对现行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制定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部门分工、操作程序、公开办法、监管措施等。(3)程序阳光透明。推行和完善报账制、公示公告制、专家评审制等管理方式,建立健全项目民主决策机制和群众参与机制,加大信息公开,促进资金分配办法公开、程序规范、结果公正。(4)强化监督管理。完善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考评制度,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重点加强事前管控,对专项资金的安排分配、使用管理、项目效益等情况进行全面考评。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专项检查和抽查。